加大學習宣傳力度,提高認識。為提高領導干部對黨政正職“四個不直接管”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切實加強對權利運行的監督制約,特別是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的發生。
明確職責分工,相互制約。制定下發伊克烏圖布拉格牧場黨政正職“四個不直接分管”規定,凡涉及財務、干部人事、工程招標和物資采購的工作事項,屬一般問題的由職能科室提出意見建議,報分管副職同意后,執行落實;屬重要問題的,經分管副職審核,報主要領導同意后,執行落實;屬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按照重大事項集體決策有關規定執行。形成了“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工作機制,全面預防“一把手”腐敗行為的發生。
建立規章制度,規范管理。進一步規范財務、人事、工程建設招標和物資采購等各項工作的管理,按照黨政正職“四個不直接分管”要求,根據財務、人事、工程招標和物資采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從源頭上防范崗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