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領導,夯實責任。建立領導接訪和帶案下訪制度,嚴格實行包案制,做到每一案情逐一落實、化解,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場。認真梳理,突出重點。加大對各村不安定因素及社會矛盾糾紛,尤其是對一些思想偏激、社會閑雜人員等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和幫教,對重點、熱點問題進行及時匯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
深入調查,解決矛盾。領導干部深入村隊農戶家中,了解他們的實際困難,了解他們的正常訴求,認真分析其原因,從各方面協調解決,避免激化矛盾。
加強值班,暢通信息。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第一時間接待來訪群眾,避免群眾辦事找不著人,解決問題找不著合理途徑,確保有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