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教育引導人,念好“緊箍咒”。以廉政文化進農村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反腐倡廉主題教育。定期不定期宣傳正、反典型,強化農村黨員干部的群眾觀念和為民服務意識。
二是以制度規范人,筑牢“防火墻”。嚴格執行村務公開,對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群眾關注的事項必須做到定期公開、及時公開,對村級重大事項和重要決策,按照“一事一議”的規定,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決議后執行。
三是以監督制約人,配好“透視鏡”。在規范“三務”公開的基礎上,切實發揮農村基層權力規范運行的監督作用,強化駐村干部對農村基層權力運行的監督,實行村務點評。
四是以懲處警示人,用好“驚堂木”。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惡性案件,如貪污、截留、挪用支農惠農資金,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和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案件。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進行通報并公開曝光,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