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不是黨內的公檢法,紀委的職責是依“紀”進行監督執紀問責。領導干部的腐敗往往從小錯開始,違法也往往從違紀開始,特別是人在其位時的春風得意、前呼后擁,更容易使其飄飄然,忘記了紀律的剛性約束,存在僥幸心理,游走在紅線邊沿,從犯小錯到犯大錯,最終從違紀走向違法。紀委就是要用黨章黨規黨紀去對照黨員、干部的行為,把那些違反工作紀律、組織紀律、政治紀律的查出來、揪出來,維護紀律的嚴肅性,體現紀律審查的政治性。只有這樣,才能使黨員干部敬畏紀律、遵守紀律,自覺的知法學法、依法用法、敬法畏法,提高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
紀檢工作中,要把嚴明紀律體現在日常管理監督中,嚴格執紀、動輒則咎,抓早抓小。黨員干部們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僅要自覺、自律,還要管好自己手下的人及家人,班子出了事,“班長”脫不了關系,家人出了事,同樣受牽連。強調嚴格執紀是因為查大案是職責,糾小錯更是職責。出現違紀違規的大案件、大問題往往是從違反紀律這樣的小錯、小問題開始的。如果在違反紀律的小問題上不注意,不引以為戒,或是沒人管、不追究,忽視日常監督執紀,這樣是一種危險的信號,對黨員、干部、國家的治理都將埋下隱患。落馬貪官的懺悔錄中,不乏這樣的說法:“有誰能及時提醒,早一點給我紀律處分,就不會走在今天這一步”。因此,“勿以惡小而為之”。在黨員、領導干部出現苗頭性問題時紀委就介入調查,避免小錯釀成大禍。這其實也體現了對領導干部的愛護。因為人都會犯錯,犯點小錯時紀委及時的提醒、警告、處理了,誰還會冒險去犯大錯,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呢!此時,紀委即發揮了防微杜漸的作用。
要抓早抓小。“抓早”是為了防止領導干部小錯釀大禍,“蒼蠅”變“老虎”,不要成了階下囚才悔不當初。“抓小”則是一種警醒,跟百姓聯系更緊密。對于辦事門難進、臉難看、吃、拿、卡、要、推諉扯皮這樣的行為,要及時發現、及時制止,甚至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若真發現違紀就要及時處理,該處分的予以處分,該降級的予以降級。同時,還要創新方式方法,按照不同的違紀情況采用不同的處置方式,這樣不僅治了一人,對其他人還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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