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積極參與鄉村教育工作,推進鄉村教育的快速發展,貴州省劍河縣實施給鄉村
教師每人每月發200——300元生活補助費,受到了全社會的關注。
根據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關于對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的通
知》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劍府辦發(2016)27號文
件決定,給在教學點和村小工作的教師每人每月發300元的生活補助費,給在除
城關學校以外其他學校工作的鄉村教師每人每月發200元的生活補助。經縣教育
和科技局批準到農村教育薄弱學校支教一年及以上的教師在支教期間和“特崗教
師”在服務期間享受同等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待遇。此決定從2015年9月1日
起執行。
為了有效地落實這一決定,劍府辦制定了實施方案。《方案》指出:一、要
通過調整支出結構和統籌新增經費預算來確保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經費來源。
二、鄉村教師生活補助以鄉鎮為單位,隨教師工資按月發放。三、各鄉鎮要成立
鄉村教師生活補助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工作,確保工作落
到實處。
這一決定的出臺,充分體現了人民政府對農村教育和農村教育工作者的高度
重視,有效地推動農村教育的快速發展,受到了全縣廣大教師的熱烈擁護和全社
會的高度重視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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