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曾明確提出了好干部的標準,好干部應當“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五個方面詮釋了做一名合格的干部的全部要求,這為各級干部的培養和提升提供了明確的思路和方向。《條例》遵循習總書記“好干部”的工作思路,對干部教育和培訓更進一步的提出了要求和措施,
《條例》的修訂頒布,結合當前干部工作的實際,將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體現了黨對干部工作的重視,《條例》明確指出了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是先導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并從制度上強化了理想信念和黨性教育,從基礎上指明了干部教育的重點內容。同時,通過提升干部教育培訓的質量,突出強調了“提高質量和效益”,堅持“因材施教”、“按需施教”,提升教育培訓工作的質量和效益;將教育培訓的基礎性工作諸如教學條件、教材編纂、教學資源等進一步提升完善,打造一流教學“軟”“硬”件,從“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出發,堅持從嚴治校和從嚴治學,以制度為基本約束,進一步細化各項教育培訓紀律,明確責任,堅持依法治教和從嚴管理,努力推動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力度。
當前是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發展的重要時期,《條例》的修訂頒布,將干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進一步進行科學細致的規范。貫徹落實好黨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以《條例》為標準,將黨的先進的理論知識及時準確的傳達到每一名干部心中,要將思想和作風建設放在首要位置,強化干部敢想敢做的意識,提升干部對道路有自信、對理論有自信和對制度有自信,教育指導干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努力錘煉出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的人民好干部。
黨員干部要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的各項要求,從自身做起,自我提高自我改進,以“嚴”和“實”的態度對待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努力學習黨的先進的政治理論知識,提高政治覺悟、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意識,做一名合格的好干部,并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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