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指出,必須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各類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習近平強調,要更加強化問題導向,盯住作風問題不放,從小事做起,從具體事情抓起,讓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對拖欠群眾錢款、克扣群眾財物、侵占群眾利益等問題要開展專項治理,屬實的都要立即加以解決。要更加注重嚴格要求,思想上要嚴起來,整改上要嚴起來,正風肅紀上要嚴起來。
反腐倡廉一直是中國共產黨自身建設的重要任務,各項制度和規定也很多,群眾身邊的小貪現象之所以越演越烈,一方面是他們政治素質不高,為民服務觀念不強,漠視黨紀國法;另一方面是因為監管和制度紀律的執行不嚴格,因他們在第一次嘗到“甜頭”時沒有受到查處,繼而出現第二次,甚至更多次,導致膽子越來越大,涉案資金越來越多,嚴重危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給干群關系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為此,紀委要進一步加強反腐力度,尤其是基層黨組織的作風問題整治。各地區政府部門一定要嚴格要求各基層黨組織的行為,嚴厲貫徹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對廣大基層黨員干部進行素質教育和培訓。思想進步了行動才不會“跑偏”。此外,對于出現腐敗苗頭的“村官們”要及時進行說教,要爭取將錯誤扼殺在搖籃。對于已經出現貪腐問題的基層干部,一定要嚴懲不貸,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處理,避免出現利用“人情”從輕處理而給后者“鉆空子”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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