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考核真正發揮其查錯糾正的作用,筆者認為,首先要將“蜻蜓點水式”反饋轉變為“一針見血式”。按照測評談話查找的“病癥”,以《年度考核結果反饋單》的形式如實反饋給每名干部,做到反饋內容真實有用。其次,要將普遍集體反饋轉變為部分個別反饋。對一些具有共性特點、群眾普遍關心的情況,可在適當范圍公開反饋。對一些涉及干部個人的具體行為和內心思想等方面的情況,宜采用面對面口頭反饋、書信交流反饋等方式。同時,要將抓一時整改轉變為跟蹤整改。對干部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程跟蹤督察,明確幫改責任人,定期跟蹤了解,動態考察,將整改情況作為來年考核的重要依據。切忌“例行公事、走走過場”,同時要指出干部的閃光點,對政治態度、擔當責任、業務提升等方面提出要求。這樣,才能注重干部年度考核作用發揮。(趙 楊 觀山湖區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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