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在社會治理創新中的基礎性作用
2015-09-28 09:55:00 作者:博弈 來源:中華民族文化網 瀏覽次數:0 網友評論 0 條
法制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創新社會治理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國理念早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就已明確提出,重點是要“依照憲法和法律”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這與社會治理創新的目標和落腳點、出發點是完全一致的。因此,社會治理創新,就是要在“和諧社會”、“小康社會”和“群眾滿意“這些具體的政策目標的指引下,通過完善各項法律制度,努力改進法制教育的途徑和方法,提高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將現代管理學的理念,特別是整體性治理和推進的工作思路引入法制建設領域,增強基于法治原則管理社會的效率,維護社會穩定和繁榮,全面建設和諧、有序的社會秩序。筆者認為,當前要正確處理“五個關系”。
法制教育與事要解決的關系。實際工作中要切實做到“兩手抓”,即一手抓解決實際問題,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當成自己的事,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認真負責加以解決,真正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一手抓法制教育,充分發揮黨的群眾工作優勢,將尊重群眾、理解群眾、關心群眾與引導群眾、教育群眾、說服群眾結合起來,把政策講清、把道理說透,多用說服教育、解疑釋惑等“軟辦法”,少來批評指責、動輒威嚇等“硬辦法”,積極幫助群眾調整心態、理順情緒、解開心結。要肯定正當訴求,能解決的馬上辦,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逐步創造條件解決,并且實事求是講明真實情況,不隱瞞、不忽悠。
法制教育與自我教育的關系。法制教育是一種有組織的幫助、教育行為,實際工作中光憑組織行為是不夠的,要充分挖掘人民群眾自我教育的潛力所在,達到組織教育與群眾自我教育相結合的目的。要依托老百姓身邊的明白人、信得過的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等,積極發揮聽證、咨詢、監督作用,達到群眾自我反思、自我教育的目的。這樣做,即體現對群眾知情權、申訴權的尊重,滿足其感情宣泄的心理需求,又能使其感受到被重視和尊重,緩解其對抗、偏激心理,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法制教育與依法處理的關系。依法處理的過程也是法制教育的過程,法制教育的前提必須堅持依法處理,“軟硬兼施”。在滿足群眾的合理訴求,用真心、真情對待群眾時要軟,而對極少數無理取鬧、出現違法行為的人員,要敢于依法處理,這一手必須要硬。
法制教育與幫扶救助的關系。幫扶救助是法制教育的重要補充,在法制教育的基礎上,當群眾生產生活遇到困難時,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給予生活上關心、物質上的幫助、精神上的慰藉和心理上的安撫,讓群眾隨時感受到關懷與溫暖,而不會產生被遺棄、邊緣化的逆反心理和挫折心理,有助于理順情緒、消除對立、達到法制教育的目的。
法制教育與基層基礎的關系。法制教育的關鍵是基層要牢、基礎要實。要將“眼睛盯住基層,心思用在基層,工夫下在基層”,通過“關口前移、重心下沉”,提高法制教育的整體水平。新型社區工作者要按照“信息收集早、工作介入早、問題解決早”的要求,用群眾工作來統攬法制教育,深入群眾,熟悉群眾、了解群眾,讓群眾喜歡、讓群眾接受,當好法制教育的先導員,使法制教育深深植根于人民群眾當中,從而有效促進社會治理創新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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