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把握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三個關系
2015-09-27 09:43:00 作者:博弈 來源:中華民族文化網 瀏覽次數:0 網友評論 0 條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說明中,對依法治國十個方面的問題,即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
善立法體制、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作了闡述,講得非常全面,十分深刻。作為領導干部,要重點把握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國、法治信仰和依法治國等關系。
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系。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堅持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于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絕不是要虛化、弱化甚至動搖、否定黨的領導,而是為了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改善黨的執政方式、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黨通過對立法中的重大問題的討論決定等,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在我國,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是我們黨的高度自覺。依靠法治實現黨的領導,就是要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按照法定程序,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黨員干部個人不能以黨自居,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堅持黨對社會主義法治的領導,是把黨作為一個執政整體而言的,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一致的。“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政治陷阱,是一個偽命題。對各級黨組織和各級領導干部來說,“權大還是法大”則是一個真命題。權力是一把“雙刃劍”,依法用權可以造福人民,違規用權則必然禍國殃民。每個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和法律,不能以黨自居,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拘私枉法的擋箭牌。
深化改革與依法治國的關系。深化改革與依法治國的關系,是法治建設中的一個關鍵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發揮好法治的保障、規范與推動作用,才能讓改革航船開得更穩、走得更遠。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當前,我國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領域廣、范圍寬、力度大,各項改革系統性、關聯性強,任務十分艱巨,需要依靠法治來分擔改革風險,推進改革深化,鞏固改革成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離不開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創造更有利的條件,以深化改革的具體實踐,推動依法治國與時俱進,讓法治更加契合國情,確保法治與改革同向而行。要用辯證的觀點推進改革和法治,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雙輪,相輔相成、相伴而生,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有的干部認為,改革就是要沖破法律的禁區,改革要上路,法律要讓路;也有干部認為,法律就是要保持穩定性、權威性,適當的滯后性,法律很難引領改革,這些認識都是片面的。以致于曾經一個時期, “遇到黃燈快步走,遇到紅燈繞道走”、“打擦邊球”、“擺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穩定,無事就是本事,妥協就是和諧”等一度還被認為是“有本事、有能力”的表現。在法治時代,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說話辦事要先考慮是不是合法。如果仍然習慣于人治思維、迷戀于以權代法,就會犯錯誤、栽跟頭。
法治信仰與依法治國的關系。法治信仰與依法治國的關系,是法治建設中的基本命題。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要以“全民守法”為著力點,力求從塑造法治信仰出發,破解“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的困局。一方面,我們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憲法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保證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別于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特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社落實到法治建設各方面,真正做到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另一方面,黨的十八大把法治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大要素,就是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讓法治成為一種全民信仰,化為社會文明進步的強大力量。法律一旦被信仰,就會內化為人們的行為準則,自覺通過法律途徑、法律方式來表達利益訴求、化解矛盾糾紛,發自內心尊崇法治、遵守法律、捍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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