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立法保護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
2015-09-08 21:45:09 作者:佚名 來源:中華民族文化網 瀏覽次數:0
本報訊 記者 史萬森 通訊員 郭君怡 為了保護、挖掘、傳承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培育民族文化產業,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批準了《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
本報訊 記者 史萬森 通訊員 郭君怡 為了保護、挖掘、傳承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培育民族文化產業,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批準了《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該條例將在10月1日起開始施行。
受保護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包括達斡爾民族的語言、傳統口頭文學、表演藝術、醫藥醫術、節慶禮儀、體育競技、手工藝技能及制作技藝、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家譜、碑文等13類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條例要求莫力達瓦達斡爾自治旗人民政府建立專門保護機構,將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工作經費列入本級地方財政預算,經費主要用于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普查、傳承、宣傳教育、瀕危傳統文化的發掘和搶救等8項工作。同時,條例強調自治旗人民政府應建立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代表性傳承人、傳承單位確定和命名制度,并對代表性傳承人和傳承單位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
此外,條例明確提出,自治旗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征集、收購和受贈的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資料、實物屬國家所有,應當建檔立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損毀,違者處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如在未經批準同意的情況下,對資料和實物進行攝影、攝像、錄音,相關部門將會視情況對其進行處罰;自治旗人民政府鼓勵和扶持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依法保護的前提下,開發、利用優秀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資源,同時,應當注意尊重其原真性和文化內涵,任何歪曲、濫用文化資源的行為將會被給予警告,并沒收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求其刑事責任。
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凝結著達斡爾民族的智慧結晶和文化獨特性,保護條例的施行將使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管理工作有據可循,為保護、搶救、挖掘、傳承、弘揚達斡爾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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