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必知:喪服五等十一類到底怎么分?
2015-08-16 21:58:00 作者:佚名 來源:中華民族文化網 瀏覽次數:0 網友評論 0 條
五等喪服,由重到輕依次為斬衰(cuī)、齊(zī)衰、大功、小功、緦( sī )麻,五服之內又有細分,一共有十一種服喪的情況,其名目和服喪對象大略如下。
一、斬衰
斬衰是五等喪服中最重的一等。
1、斬衰三年。《禮記·喪服四制》說:“其
五等喪服,由重到輕依次為斬衰(cuī)、齊(zī)衰、大功、小功、緦( sī )麻,五服之內又有細分,一共有十一種服喪的情況,其名目和服喪對象大略如下。
一、斬衰
斬衰是五等喪服中最重的一等。
1、斬衰三年。《禮記·喪服四制》說:“其恩厚者其服重,故為父斬衰三年,以恩制者也。”服斬衰的對象最少,在本宗內只限于子女為父親、妻子為丈夫、父親為嫡長子等少數幾種情況。
二、齊衰
齊衰是次于斬衰的喪等,根據親疏的不同,有用杖(喪杖)與不用杖的區別,喪期也有長短,總共有四種情況:
2、齊衰三年。父卒為母,母為長子服。《喪服四制》說:“資于事父以事母而愛同。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以一治之也。”子女對于父親、母親的恩愛是相同的,但在喪服上卻有所不同,主要是出于“家無二尊”的考慮,實際上是為了突出父系的主體性。
3、齊衰杖期。父在為母、夫為妻服;喪服與齊衰三年全同,但喪期為期年(一年)。
4、齊衰不杖期。為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等服之;與以上兩種喪服的主要差別是不杖。
5、齊衰三月。為曾祖父母等服之,庶人為國君也用此服。
三、大功
6、大功九月、七月。為從父兄弟、丈夫的祖父母等服之。
7、大功殤九月、七月。此服主要是為殤者而服。為子、女的長殤、中殤;兄弟之長殤、中殤等服之。
8、繐衰是一種特殊的喪服,諸侯之臣為天子服之。
四、小功
9、小功殤五月。為叔父之下殤、兄弟之下殤等服之。
10、小功五月。為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服之。
五、緦麻
11、緦麻三月。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妻之父母、舅、甥、婿等外親服之。
本文摘自彭林教授《中國古代禮儀文明》。
關鍵詞: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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