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軍隊的禮儀制度
2015-08-16 21:47:01 作者:佚名 來源:中華民族文化網 瀏覽次數:0 網友評論 0 條
中華上下五千年,分分和和,更朝換代,戰爭也曾伴隨著時代的進展,軍與征戰相關,而也列入禮的范圍有兩方面的理由。從理論上講,王者以禮治國,使天下歸于大同,必然會受到內部和外部的干擾,甚至兵火的威脅,因此《禮記·月令》說,需要
中華上下五千年,分分和和,更朝換代,戰爭也曾伴隨著時代的進展,軍與征戰相關,而也列入禮的范圍有兩方面的理由。從理論上講,王者以禮治國,使天下歸于大同,必然會受到內部和外部的干擾,甚至兵火的威脅,因此《禮記·月令》說,需要命將選士,“以征不義,詰誅暴慢,以明好惡,順彼遠方”。禮樂與征伐,猶如車之兩輪,缺一不可。
此外,軍隊的組建、管理等,也都離不開禮的原則。例如軍隊的規模,天子為六軍,根據禮有等差的原則,諸侯的軍隊不得超過六軍,而必須與國力相稱,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當時的軍力往往用戰車的多少來衡量,所以又有天子萬乘、諸侯千乘、大夫百乘的說法。軍隊必須按照禮的原則,嚴格訓練,嚴格管理,《禮記·曲禮》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上古有《司馬法》一書,記述當時的軍禮,可惜已經失傳,研究者只能退而從《周禮》的記載來推求其概貌。《周禮·春官·大宗伯》中的軍禮,包括大師之禮、大均之禮、大田之禮、大役之禮、大封之禮五種。
大師之禮,是制天子親自出征的禮儀。天子御駕親征,威儀盛大,是為了調動國民為正義而戰的熱情,所以《周禮》說:“大師之禮,用眾也。”鄭玄注說:“用其義勇也。”
大均之禮據《周禮·地官·小司徒》,古代的軍隊建制,以五人為一伍,五伍(二十五人)為一兩,四兩(一百人)為一卒,五卒(五百人)為一旅,五旅(二千五百人)為一師,五師(一萬二千五百人)為一軍。國家根據這一建制“以起軍旅”(征兵),同時”以令貢賦”(分攤軍賦),也就是說,應征的士兵必須自備車馬、盔甲等。這種做法,是由與當時兵農合一的社會狀況相適應的,出則為兵,入則為民。大均之禮意在平攤軍賦,使民眾負擔均衡。唐宋以后,隨著社會的變化,軍禮中不再有這一條。
大田之禮古代諸侯都親自參加四時田獵,分別稱為春蒐、夏苗、秋狝、冬狩,故稱大田之禮。田獵的主要目的,是檢閱戰車與士兵的數量、作戰能力,訓練未來戰爭中的協同配合。
大役之禮,是為了營造宮邑、堤防等而役使民眾。大役之禮要求根據民力的強弱分派任務,這也就是孔子所說的“為力不同科”的思想。
大封之禮諸侯相互侵犯,爭奪對方領土,使民眾流離失所。當侵略一方受到征討之后,要確認原有的疆界,聚集失散的居民。古代疆界都要封土植樹,故稱大封之禮
天子親征是一件重大的事件,《禮記·王制》說,出征前要舉行“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祃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學”等禮儀。類、宜、造、祃都是祭名,祭祀上帝、社、禰(父廟)和所征之地,是為了祈求各方神靈的保佑,確保戰爭的勝利。受命于祖是為了告廟,并將神主請出,奉于軍中。受成于學是為了決定作戰的計謀。
此外,軍隊的車馬、旌旗、兵器、軍容、營陣、行列、校閱,乃至坐作、進退、擊刺等,無不依一定的儀節進行。軍隊的日常訓練,包括校閱、車戰、舟師、馬政等,都有嚴格的禮儀規定。得勝之后,又有凱旋、告廟、獻俘、獻捷、受降、飲至等儀節。
[錯誤報告] [推薦] [收藏] [打印] [關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