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宗教及宗教禮儀
2015-08-16 21:23:20 作者:佚名 來源:中華民族文化網 瀏覽次數:0 網友評論 0 條
彝族地區是唯一沒有佛教和寺廟的地方,直到基督教傳入之前,他們一直都只擁有自己的原始宗教;這種有著長期傳統的彝族原始宗教,似乎有點像中國土生土長的道教,但又不是;彝族的原始宗教是他們自己獨有的、傳統而又神秘的宗教,
彝族地區是唯一沒有佛教和寺廟的地方,直到基督教傳入之前,他們一直都只擁有自己的原始宗教;這種有著長期傳統的彝族原始宗教,似乎有點像中國土生土長的道教,但又不是;彝族的原始宗教是他們自己獨有的、傳統而又神秘的宗教,而彝族的畢摩在這原始宗教活動中扮演著極重要的腳色。
一、彝族的數理與原始宗教
彝族的數理為研究現實世界空間形式和數量關系,彝語稱之為“乍數”。包括天文觀測、實踐量度、推算、占星、歷法、人壽、及生命理學和未來學等。彝族所有的數理推算大多記載于彝文古籍《啃數》和《彝候巴》中。
凡彝族古籍中所記載之數,其數以九為大,最小數則一,根據古人的運算法則,以一而九,反本歸一,以生倍數。從而可知其三六九的原理,即是產生于天南,地北和中央的三重互為含量關系,即數之起于一,則天一,地二,人三是為一個階段;天四,地五,人六是為第二個階段;天七,地八,人九是為第三個階段。所以天之數為一四七,地之數為二五八,人之數為三六九,故以三六九為表示天人、地人和仙人(指術數框架),此三重互為含量之數。
彝族數理是頭頂晴天,腳踏赤地的斯阿哺以天地之數,即數之始于一而終于九,一天二地三者為人,因而三之,三三得九,以應九宮的自身即天九地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唇中央之軀體。劃之為三部,每部均為三侯而求得24節氣、72候及360度周天的科學術算傳播于人間,從而開拓了彝族文化的天地。
所謂三部,即二九四是上部、三五七中部、六一八下部,而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合則成九,九分九宮,九宮化九野,九野應九藏,九藏而合于天度,天度則合于人體。……腎(臟)屬水為黑,與壬癸同位于北主冬;肝屬木為青,與甲乙同位于東主春;心屬火為赤,與丙丁同位于南主夏;脾屬土為黃,與戊己同位于居中央主四季(四季之月);肺屬金為白,與庚辛同位于西主秋。五行通人體,撐掌天和地。自古迄今,彝族無論是大小祭祀的儀式設立,都是基于這個原理,并以殺牲于祭之。
有古卷記載:“夷(彝)中有桀黠能言議屈服種人者,謂之耆老,便為主。論議好譬喻物,謂之夷(彝)經。今南人言論,雖學者亦半引夷(彝)經。”(《華陽國志·南中志》)《史記集解》引黃甫的話說:“孟子稱:禹生于石紐,西夷之人也。”《水經注·若水》說:“(廣袤)縣有石紐鄉,禹所生也,今夷人供營之。地放百里,不敢居牧。有罪逃野,捕之者不逼,能藏三年,不為人得,則共原之,言大禹之神所佑也。”《楚庭稗珠錄》載:“昔軒轅、大禹玉帛萬國,非碎裂九州之土而萬之,蓋總計四海八荒之外,來朝貢者而合盈數也。武王伐紂,且叢蜀、庸、羌、髦、微、瀘、彭、濮、則川、蜀、滇、黔之國也。”章太炎《么些文字序》說:“漢出自西羌,達禹一出,而定九州之疆土,吾今所以為中夏者,實西羌之俊釋然。”張澎翠集補注本《世本·帝系篇》說:“顓頊生鯀,鯀生高密,是為禹。”以上史料足以證明:彝族的禮俗文化,即是從夏禹王的時代就傳承至今天的,今彝族就是古夷人的后裔,為夏代文化的保存者是無疑的。彝族的數理就是基于夏代的先天八卦,長期生存于彝族原始宗教的祭祀領域延續至今。[1]
根據古人的推求原理,我們即可知道,萬物皆始生于太極。所謂太極,彝語稱之為“撒愛”,其指在宇宙的中央太室里正行交媾的一對神物。所謂神物,不是說有光輝的物體存在于那里,而是指能大有能小、能粗又能細、能上又能下以及千變萬化的一種結合現象,彝語稱他們為“弭鋪弭沽魯,彌蒙彌阿哪。”既以白體的神物稱作天父,名叫弭沽魯;黑體神物稱地母,號作彌阿哪。彝文古籍中所常見的哎哺(影形)、尼能(青赤)、弭彌(天地)、鋪蒙(父母)、恒特(乾坤)、畢默(夫婦)等皆為此神物演變后的別稱。所以說,萬物都是由他們的結合而產生。所謂神物,也就是清濁二氣的結合現象,是影與形的匹配關系。影,指陽氣,形,指陰氣。所謂的陽與陰,根據太陽與月亮整天形影不離的配合現象而得名。日月二氣的結合,彝語稱作“哎哺撒愛。”他們的結合現象,彝族先民把它擬作萬物的父母,稱之為“沽魯”即指太極。所以白體的神物也稱陽父,名叫幾(日)仆樓;黑體之神物又稱她陰母,名叫洪(月)咪嫩。日父與月母,宇屋是其室,彝語叫之為恒特,所謂恒特,也即是乾坤之象,即乾坤配天地,陰陽配日月,男女配夫妻。故而乾一交于坤,以生長男,取名為魯(震),乾二交于坤,以生中男,取名為且(坎),乾三交于坤,以生三男,取名為亨;坤一交于乾,以生長女,取名為朵,坤二交于前,以生中女,取名為舍(粒),坤三交于乾,以生三女,取名為哈(兌)。父母兒女各霸一方,掌管天和地。卦象的出現,既顯示了宇宙的四角八方,從而測定宇體的經緯及其中的緯度,即產生了彝族數學的八卦框架。此宇體的八卦架子,一組先民給他取名叫“告阿樓”,漢意為藝術太圓體,神話中擬作藝祖,也稱“恒以”即太室的意思?!毒贫Y歌》中所說的“阿樓有三男,恒以有三女”就是這個道理。定就了八卦的方位,日月就有其歸宿的地方,其子星也有了炫耀的機會。[2]
另外,彝族先民是根據日月的運轉規律來測定天球的經緯度:以定北緯作太陽的終始點,南緯作月亮的終始點,當月亮自起始點漸明,滿月而又漸缺行至終點的時刻,剛好是三十個日頭數,每一個日頭數就是一天。太陽自起始點行至東經點,就是月亮的三次周期,太陽的一次周天是月亮的十二次周期,即30×12=360節(度)為一年的周天力度數,周而復始。
“火把節”是彝族全民性的盛大節日,其規模和內容遠比中國傳統的春節隆重和豐富,可以說其形式和內容并不亞于歐洲和南美洲的“狂歡節”。如今,每當火把節來臨之際,五湖四海的朋友都會云集彝區歡度欣賞。按《彝族天文史》記載,這個節日的準確稱謂應該是“天地匯合節”或“陰陽交替節”,而“火把節”一詞是漢學者根據節日活動的“彝人以火炬度節”來命名的。火把節也有很多傳說,如“星回節,即六月二十四日點火炬。相傳漢時有彝婦阿南,其夫為人所殺,南誓不從賊,以是日赴火死節,國人哀之,因為此會一云南詔皮羅閣欲并五詔,即設宴,會五詔于松明樓,將焚殺之。……一云孔明以是日擒孟獲,侵夜入城,父老設燎以迎。后遂相沿成俗,未知孰是。” (雍正《臨安府志》卷七)但傳說有其豐富的色彩卻始終讓人無法識真諦。
彝族每年分陰陽兩截為四季的十獸歷法,陽年年尾的“天地匯合節”即為“星回節”或“火把節”,每到節期,并以殺牛祭天(太陽神),載歌載舞。陰年年尾“十一年尾上下聯節”,以祭祖狩獵為主。每年兩個過年日按太陽回北或到遇端,但星柄還沒有正上指或正下指的間隔時間來確定。每個過年日一般三至五天,十月歷的每月36天,分上中下三旬,一旬十二天。“六月二十四”中的6、2、4三個數,可以通過以下不同組合方式來看其相等的數:
6×3×4-6×2=6×2+2×4+4×2
=2×6+4×6=6×(2+4)
=24+2×6=(24-6)×2
=6×6
各項數都為36,恰好是一個月的月數;而24-6=18,又是半個月,6+2+4=12又為一旬;6+4=10又是與一年的月數相等。在前面的等式中,7個36的積減去6×2×4為204,按彝歷來計算,“六月二十四”剛好過了204天;在204天的當日深夜,太陽自轉了8周連6天,與彝族八卦“清濁、陰陽、紅綠、些戈”相連,6與六氣相通?;鸢压澥且蜌v秋季的開始,因此,“六月二十四”的節日來源于每月36天的彝族十月獸歷,并有深奧的哲學含義。它用歷法固定節日,同時又可以通過節日推算歷法,其中“6、2、4”三個數,6是指陰年的起點(六月開始),2是一年的陰陽兩截,4與四季相關。[3]
二、彝族文化中的鬼神觀
1、影、魂、靈
在彝族畢摩的經典中,“影”與“魂”貫通始終,單一套《泥木特依》中就有“招魂”、“拽魂”、“分魂”、“贖魂”等經卷;就一卷《招魂經》中,茶、草、杉、竹、五谷、牛羊、山川、地名等無不蘊含著影與靈;這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彝族原始宗教中的萬物有靈論。那么,“影”與“魂”有何關系呢?因為在彝語中,“影”與“魂”同音并同形,這不是一種巧合,而是在實際的生活當中,他們往往視“影”為“魂”,或“影”與“魂”通用,或視“影”為“魂”的一部分。遠古的彝人是從自己的影子首先認識到人除了本身之外,還有一個暗影與之行止相隨,飄動不離,這就是最初魂的產生。而夢或幻覺是在認識影子之后,他們的思想在這個影子之上有了進一步的延伸。影的直接視覺發現比幻覺和夢的感覺要簡單得多、直接得多,因此對魂的產生而言,幻覺和夢應該是對影的補充和進一步的應證。[1]
萬物有靈論是從人有魂的這個角度引申發展出來的,《喚魂經》中說:“今宵我招魂,杉為竹拽魂,竹拽陰育婚,雄拽陽育魂。有牛拽?;?,設靈拽靈魂。拽回生育魂,人世方昌盛。有茶拽茶魂,有谷拽谷魂。高山有魂云霧升,物類附魂便繁盛,草原蘊魂草葳蕤。”[5]顯然,在彝族的概念中,這些杉、竹、茶、谷、牛、高山、草原也與人一樣,都是蘊魂含靈的附靈物,它們也與人一樣不僅有生命,還具有靈性,也是著混沌世界之后的靈物。這在我們今天看來是似乎荒唐或幼稚的事,但在遠古時期卻是合情合理的。在遠古時期,一些動植物被人認為是與自己的氏族或部落有著血緣的關系,氏族或部落的成員甚至得到過他的保護,這便是我們今天稱之為“圖騰”的東西。如在彝文典籍《勒俄特依·雪子十二支》就有記載:
自從這以后,天上降下桐樹來,霉爛三年后,降下三場紅雪來,變成雪族的種類。雪族子孫十二種,有血的六種,無血的六種。無血的六種是:曹魏第一種,柏楊是雪子,杉樹是三種,畢子是四種,鐵燈草是五種,勒洪藤是第六種。有血的六種是:蛙為第一種,蛇為第二種,鷹為第三種,熊為第四種,猴為第五種,人為第六種,人類分布遍天下。[6]
以上描述是彝族原始社會圖騰現象的完整遺留,而圖騰崇拜是把人與動物或植物看成是由親屬關系的。既然彝人先祖認為自己與這些動物、植物有著血緣上的關系,是自己的同源,而人自己首先對影的認識具備了魂的存在,那么與人同源的這些圖騰物給予相同的看待,也就理當由相應物的存在,這就是圖騰靈物的誕生。圖騰物靈的誕生也就使與其同類或近似類的其它花草樹木、鳥獸蟲魚等也可有靈的存在,這便是靈的延伸與擴展——萬物有靈論的發展
2、鬼魂之間
由以上敘述可知,“影”與“魂”,“魂”與“靈”,是相互聯系的,彝文典籍《喚魂經》就只在這樣的一種基礎之上被建立起來。喚魂(又稱招魂)是一項彝族原始宗教儀式,至今在彝族地區仍有招魂習俗,并有大量的彝文典籍《招魂經》散藏于彝族畢摩或彝族民間;這些《招魂經》融宗教、哲學、歷史、神話等內容為一體,水乳交融,錯綜復雜。招魂一般用于家中若有久病不愈之人,認為其靈魂游離在外或循往先祖冥園“恩木普古”,須將他的靈魂呼喚召回,使其附體;此時便請唄耄根據病人生辰八字卜卦測算后,擇日喚魂。而后人在這種基礎之上派生出很多——就是在家中無病人的情況下,每逢秋季收割后,為慶豐收和為來年祈福免災而舉行招魂儀式。
“送魂”:即彝族畢摩護送亡魂到祖源與祖宗永生團聚,故又稱“指路”或“送魂指路”。唄耄有專門的經書《送魂經》又稱《指路經》,這里的“路”是指望亡人祖宗從原始居地遷到今日亡靈者居地所經過的路線,對于每一個亡人來說,其具有一定的真實性。由于生死為陰陽兩個世界,故送魂是從陽間走入陰間,又稱“陰路”。彝族的原始宗教認為:其一,沒有送到祖宗處的亡靈必將變成鬼,只有送到祖宗處才能進入祖宗行列,享受后人祭祀;其二,認為與祖宗團聚,生活生產皆由祖宗妥善安排,才能幸福安樂;其三,認為亡人列入祖宗后自會保佑后代,降福子孫;其四,認為人鬼屬于自然精靈鬼怪之類,應與祖宗嚴格區分,但亡魂若不予“指路”,必將成為野鬼游蕩于荒山野嶺、缺衣少食、孤苦受欺,這樣必然轉來打擾后代,禍及生產并使子孫內疚。所以,送亡靈隨祖歸宗是子孫對父祖的必盡義務,也是整個喪禮的最終目的,而“指路”也就成了達到這一目的的中心任務和必要手段。[7]
為什么亡魂必須送走而不自行前往祖宗處?一般認為人死往往有怨氣不肯離家或留連子女不忍離家或舍不得家產不愿離家。而兒女戀父母,只能留言,不能言送,必須有畢摩出面;祖源地千山萬水亡人不識路;惡魔擋道,路又冤家,無力通過;不識祖宗住處,難以尋找等等塑造了唄耄的特殊身份——畢摩成了人神之間的中介,是祖師神(祖宗)的代表、熟悉家族譜系、掌握各種知識、知道送魂路線、有祖宗神賦予的無上法力、能以已魂送亡魂、做法事有祖宗神親自助陣、有能力取出惡魔、保護亡靈過關、保護生魂不被亡魂帶走,并在送魂的路上召回生魂。因此能承擔此打人者只有畢摩,為族人指路也只是畢摩的天職,責無旁貸,無人可以代替。
3、魂靈神化及神靈崇拜
從以上的“喚魂”與“送魂”我們可以看出,實質上彝族對死人的亡靈的觀念只有兩條路:有畢摩護送的亡靈入了“白道”,到達祖宗的祖源之處,如同基督教的“得救”;沒有畢摩護送的亡靈入了“黑道”,成為孤魂野鬼,如同基督教的“不得救”。這些入了祖宗祖源的亡魂還擔負著一項非常重要的義務——保護子孫后代、降福子孫。而彝族部落中的氏族首領、勇士、英雄等死亡之后,他們的亡靈往往成了后人敬仰的對象,認為他們亡魂更有能力保護子孫后代,最后,這些亡魂逐漸被塑造成神。換言之,這是一種祖宗崇拜的儀式,實質上是氏族部落中領袖、勇士、英雄的亡魂而已。如遠古時期射日射月的“支格阿魯”,洪水時期的“居木”,開創父系制“買父”的石爾俄特以及后期的“古侯”、“曲涅”等等都是遠古彝族社會中祖先崇拜與英雄崇拜的開始,已經流傳、人格神化,“神”即由此而生。彝人對先祖亡靈的崇拜主要圍繞血親先輩,崇拜與自己有血緣關系的祖先或對先祖王靈的崇拜是整個彝族信仰的核心。由于彝人篤信靈魂不滅,人死后有的歸到祖宗處照常安居樂業,有的則變成鬼魂,故在漢文典籍中彝族的這種觀念被稱為“鬼教”。(司馬遷《史記·西南夷傳》)記載:“西南夷君長以什數,……此皆魑結,耕田,有邑聚。” 《漢書·西南夷列傳》記載:“西南夷君長以十數,……自滇以北,君長以十數,……此皆椎結,耕田,有邑聚。”《三國志·霍峻、王連、張裔傳》又說:“闿(雍闿)遂趑趄不賓,假鬼教曰:張府君如瓠壺,外雖澤而內實粗,不足殺,令縛以吳。于是遂送裔于權。”《華陽國志·南中志》更進一步記載:“夷人大種曰‘昆’,小種曰‘叟’。皆曲頭木耳,環鐵裹結,無大侯王,……夷中有桀黠能言議屈服種人者,謂之‘耆老’,便為主。論議好譬喻物,謂之‘夷經’。……其俗徴污鬼,好詛盟,投石結草,官常以盟詛要之。” 秦漢時期,中央王朝為在彝區建立羈縻統治,就曾扶持和利用彝族的祖先崇拜,假“鬼教” 以治之?!稅偸舷茸鏆v代職官記略敘》中有記載:“遐稽我(祖),肇自漢朝……漢封神,宋封佛,祀重千秋。”所謂的“漢封神”,就是漢朝統治階級利用彝族祖先崇拜,尊悅氏之先祖為神靈。三國時,諸葛亮又以彝族“俗征污鬼……乃為奕作圖譜,先畫天、地、日、月、君長、城府;次神、龍……奕甚重之。”《華陽國志·南中志》所謂的“俗征污鬼”即是彝族盛行以祖先崇拜中心的原始宗教,諸葛亮因善利用此俗而得到支持。唐宋時期,彝族的祖先崇拜得到進一步發展,形成歷史上著名的“鬼主制度”,“大部落則有大鬼主,百家二百家小部落亦有小鬼主,一切信使鬼巫,用相服制。”(樊綽《蠻書》卷一)鬼主就是主持祖先祭祀的主祭者。“夷俗尚鬼,謂主祭者曰鬼主,故其酋長號都鬼主。” 《宋史·黎州諸蠻傳》即鬼主是部落的政治首領,又是部落的宗教首領。元明以后,一種稱為“大西波”的祭司從奴隸主統治集團中分工出來,發展為以“作帛”為主要執事的畢摩(又稱唄耄)。[8]
其次,彝族的先民認為在茫茫的宇宙中間,除了以上提到的人類世界之外,還有神靈世界;而人類世界被動地屈從于神靈世界的控制與安排,神靈的喜怒哀樂決定著人們的衣食住行乃至生存與消亡。從神靈的活動范圍而言可分為天神、地神、靈魂依次從屬,其中最高神為“恩梯古子”,掌管宇宙間所有的一切,排名第二的是司管四方的諸神,其次是各司其職的“功能神”,如雷神、雨神等等。這一切的神靈人類均不可冒犯,否則會降災于人類,故人們不僅不敢冒犯,而且多以“祭”之,于是,對神靈的崇拜由此而生。[9]
以上這一節全面敘述了彝族的宗教與宗教禮儀,其目的是讓我們看到:彝族有著自身傳統的宗教歷史淵源,這種淵源并非一朝一夕所能達成,乃是經歷了茫茫的歷史長河,根深蒂固。因此,在第三章中,筆者會談到外國傳教士與當地彝族紳士的一場官司,這場官司,正是西方基督新教文化與黑彝族文化沖突的所在。當然,最后是外國傳教士勝了這場官司,但他們的“勝”,并非是文化適應或文化融合當中的“勝”,而是在文化強權和政治高壓之下的“勝”。
基督教傳入彝族地區是在最近100年左右的事,而彝族文化當中的“祭天”、“敬天”、“畏天”的理念,相當于《舊約圣經》中的摩西時代,并且貫穿于整個民族每一天的生活之中。這種無形的理念從整體上引導著彝族人的生活與倫常,甚至比有形的政治體系更加有效。然而,外國傳教士來了,他們認為彝族是一個未開化的民族,彝族所固有的原始宗教也是徹頭徹尾的偶像宗教,于是,面對無比優越的西方文化面前,面對至高無上的基督教權威面前,彝族文化就必須得徹底的消除,才能把他們的文化理念與信仰的表達方式原封不動的移植到云南祿勸的黑彝族地區。他們既然這么想,也就這么做了。
事實上,彝族文化中的宗教及宗教禮儀與西方基督新教文化有著許多很好的對話之處,彝族文化中有許多原始的宗教理念與基督教的《圣經》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下面試舉幾列:
1、彝族的畢摩在原始宗教活動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與《舊約圣經》中祭司在以色列民與上帝中間的身份完全相同;同樣與《新約圣經》中耶穌祭司的身份相同——凡經過畢摩護送的亡靈均可達到自己的祖源之處,并安居樂業、照顧后人(得救);凡沒有畢摩護送的亡靈就變成孤魂野鬼,到處害人(不得救)。畢摩的這種身份與《新約圣經》“約14:6”耶穌所說的一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即他們共同點在于“中介”或“中保”之上,又如“提前2:5”所言:“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耶穌。”
2、彝族所崇拜的天神“恩梯古子”創造了宇宙間萬物并掌管著這一切與《舊約圣經——創世紀》前三章上帝創造天地并掌管這一切完全相同;比起漢文化中“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故強字之曰道。” 《老子——二十五章》這樣的宇宙生成之模糊概念來看,彝文化更加的直接與清晰。彝文典籍《宇宙源流》早在公元1852年就已被翻譯成法文,影響中外。1889年在法國傳教士保祿·維亞爾(Paul Vial)的努力之下,彝文典籍《宇宙源流》在法國以法文、彝文并排對照進行第二次出版,可見其影響力之大。[10]
3、彝族宗教強調靈魂不滅,在世時靈魂附于身體之內,死后靈魂則獨立存在;而身體不過是靈魂存在的一個實體,沒有靈魂的存在,體內的血、氣就不會產生,身體因此也就不復存在。[11]這與《新約圣經》:“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審判。”(來9:27)以及“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完全雷同。彝文化中“靈魂不滅”的這種觀念是漢文化中所沒有的。
4、彝族宗教強調人有靈魂與體的二分法,“始祖堵阿青、昭穆二先人,他們自然造,身體賦靈魂,血與氣攸分。”(彝文典籍《說文·論人道》)與《新約圣經》“來4:12”所記載的:“……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辯明(三分法)。”以及“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二分法)。”(各2:26)和“親愛的弟兄啊,我愿你凡是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二分法)。”(約三:2)完全雷同。
5、彝族宗教有身體復活的觀念,這在漢文化中也是沒有的。在彝文愛情悲劇《若者娜》中就有很強的靈魂不滅以及身體復活的觀念。[12]彝族詩人馬德清在其《山路》中如此記載:“……你死過一千次/也活過一千次/你的歷史/每個細節都是一場風暴……一條苦澀的曲線/穿過千年風和雨/一頭凝固在祖先的夢里/一頭復活在太陽的手上/” [13]大家所熟知的“諸葛亮七擒孟獲”在筆者的老家就流傳著孟獲與諸葛亮征戰時被殺死過七次,但每殺死一次就復活一次,而且復活后的功力則每死一次都以雙倍遞增;最后被其妻子出賣,又與《舊約圣經》中的參孫有著同功異曲之妙。復活的觀念在基督教的教義中是從始至終貫乎其中的,在此就不再一一列舉。
[1] 同上,第335—340頁。
[2] 同上,第341—342頁。
[3] 同上,第384—385頁。
[4] 同上,第301—302頁。
[5] 見:云南省祿勸縣民族辦公室整理翻譯,打印本《喚魂經》,第1頁。
[6] 見:曲比石美、盧學良、馮元蔚、沈文光翻譯本《勒俄特依》,第29—35頁
[7] 戴佩麗、朱文旭等主編:《彝文文獻研究》,第108—109頁。
[8] 參:白發興:《彝族傳統禁忌文化研究》,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97—98頁。
[9] 參:且薩烏牛:《彝族古代文明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307頁。
[10] 參:沙馬拉毅主編:《彝族文學概論》,第354頁。
[11] 參:白發興:《彝族傳統禁忌文化研究》,第98頁。
[12] 參:沙馬拉毅主編:《彝族文學概論》,第77頁。
[13] 同上,第3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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