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不可出賣
2015-08-16 00:01:30 作者:佚名 來源:中華民族文化網(wǎng) 瀏覽次數(shù):0 網(wǎng)友評論 0 條
他是一位農(nóng)村出生的85后年輕人。母親去世早,父親一個人把他拉扯大。高中畢業(yè)后,他就來到上海一家公司打工。他本分、善良、勤勞,深得老板賞識,當上了部門經(jīng)理。正在他準備大展宏圖的時候,一場災難降臨在他的頭上。
這天,他正在工作,忽然接到了父親的電話。父親被查出患有食道癌,生命危在旦夕。他急忙請假回家,把病重的父親接到了上海治療。可是,醫(yī)生說,要想救父親的命,至少需要10萬元的治療費用。這對于一個打工者來說。無疑是一個天文數(shù)字。
他必須拯救父親的生命,因為父親是他唯一的親人。他來到了老板的辦公室,跪在了老板的面前。他說:“只要你能夠救我父親的命,我愿意用我一輩子的勞動來償還你的恩情!”老板把他攙起來。對他說:“我不需要你一輩子償還。只需要你幫助我做一件事,我就可以給你20萬元!”
原來,老板要他跟一個女人假結婚。只要他跟那個女人領一張結婚證,一年后再跟那個女人領一張離婚證。他就可以得到20萬元的報酬。他猶豫了。畢竟,結婚是人一生中的大事兒。老板說:“這事兒只要不說出去,你知,我知,她知,別人誰知道你結過婚?”他思考了一會兒,最終答應了老板的請求。這筆錢拿得不光彩,有點出賣靈魂的感覺。但是,為了父親,他別無他法。
在老板的安排下,他與那個女孩一起去照了結婚照。又一起去領了結婚證。女孩兒的年齡跟他差不多,長得甜美而又靚麗。他甚至有點喜歡上那位女孩了。可是,他知道,這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不過,他與女孩領到結婚證當天。他就得到了老板給他的20萬元現(xiàn)金。
有了錢,父親的命得救了。父親出院后,他把父親安置在自己的出租屋里,悉心照料著。父親幾次詢問他錢的來歷,可是,他都想辦法遮掩過去了。有一天,父親無意中翻出了他的結婚證,大吃一驚:兒子怎么結婚了?這么大的事兒我怎么不知道?在父親的再三追問下。他只好道出了實情。父親一氣之下,要回老家。他怎么留也留不住。臨走的時候。父親對他說:“娃呀,咱們是老實人家。你這種用良心換來的錢,老爹花著心里不踏實呀!”
父親走后,他的日子又恢復到了原來的日子,按時上班。按時下班。幾個月后,他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竟然是他的“假媳婦”打來的。“假媳婦”生了孩子。要求他拿著戶口本去給孩子上戶口。他這才明白:原來,這個女人是老板的情婦。老板讓他頂包結婚,竟然是想給自己婚外孩子一個名分。
他給孩子上完戶口,心里就開始不平衡了。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可是,連父親的醫(yī)療費也湊不夠。而老板卻吃著碗里瞧著鍋里。美人娶了一個又一個。人與人為啥不一樣?他決定鋌而走險,狠狠地敲詐老板一下。轉眼間,一年的期限到了。老板便催著他與那女人一起去辦理離婚手續(xù)。這時候。他的意見變了。
他對老板說:“要我離婚可以,你必須再給我100萬元,否則,我決不離婚!”老板看著他,像看一位陌生人一樣。兩個人對視了好一會兒。老板說:“年輕人。這樣的錢可好拿不好使呀!”他說:“我不管,你要么給我100萬元,要么,就甭想讓我與她協(xié)議離婚。她名下那套房子可是價值800多萬元呢!”
他攥著了老板的軟肋:如果這事兒由法院判決,那么,法院一定會給這個渾小子更多的錢。不僅如此。這事兒要是讓自己的老婆知道,那麻煩可就更大了。老板猶豫了一會兒,終于拿起筆,填寫了一張支票,遞給他說:“你拿著這100萬元,離開上海吧。我永遠也不想再見到你!”
他沒有想到老板會這么爽快地答應他。他拿到這100萬元,并沒有遠走高飛,而是在上海做生意。他的生意做得順風順水。正在他春風得意的時候,警察找上了門。原來,老板的妻子終于知道了老板包二奶的事兒,堅決與老板離了婚。老板認為是他在背后搗鬼。于是,便以敲詐勒索為名報了警。
靈魂不可出賣。法院認定他敲詐老板100萬元的罪名成立,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他這才想到了自己的靈魂——這就是出賣靈魂的代價。因為,一個人如果沒有了靈魂。那么。他就會陷入欲望的深淵里。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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