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指出,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組織幼兒及中小學生群體服藥
據新華社電 針對近日連續發生的幼兒園違規給幼兒集體服用處方藥品的事件,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18日聯合發出通報,要求各地立即組織力量開展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健康服務管理的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行政區域內幼兒園是否有違規組織幼兒群體服藥的行為。
通報指出,西安市宋慶齡基金會楓韻幼兒園和鴻基祥園幼兒園、吉林市高新區芳林幼兒園違規給幼兒集體服用處方藥品“病毒靈”,嚴重違反了《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學生健康服務工作管理的通知》的管理要求,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有關部門正在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通報要求要嚴格規范幼兒及中小學生健康服務管理。各地教育、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幼兒園、中小學校必須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嚴格管理幼兒及學生健康服務工作。因常見疾病防治需要而組織幼兒及中小學生群體服藥時,強化做到“五個”必須,即必須事先經醫療衛生專家論證,必須經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制訂詳細的防治方案,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知情同意、自愿參加的原則,必須有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必須向證照俱全的正規醫藥生產、經營企業購買藥品。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或越權組織幼兒及中小學生群體服藥。
根據通報要求,各地教育、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在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排查工作。對反映和暴露的問題,要認真核實查處,強化責任追究,嚴肅處理責任人,并通報查處結果。要將排查和查處情況于4月15日前報送教育部體衛藝司和國家衛生計生委婦幼司。
事件回顧
西安
3月10日以來,西安楓韻幼兒園和鴻基新城幼兒園先后被曝長期給幼兒集體服用“病毒靈”,不少孩子被發現存在頭暈、腿疼、肚子疼等相同癥狀。
兩家幼兒園現有在冊幼兒1455人。幼兒園負責人為提高幼兒出勤率,增加收入,在明知自己沒有取得法定資格的情況下,擅自購買處方藥鹽酸嗎啉胍片(ABOB,別名“病毒靈”),不定期地給院內幼兒服用,影響惡劣。
吉林
3月13日11時,吉林市高新區芳林幼兒園發生家長聚集事件,對幼兒園擅自給幼兒服用“病毒靈”討要說法。
經過公安機關連續工作,3月15日早晨,初步調查認定吉林市高新區芳林幼兒園涉嫌給幼兒服用“病毒靈”,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嫌疑人采取了強制措施。
目前,吉林市教育局依據相關法規,責成高新區芳林幼兒園停止辦學,并依法吊銷其執照。
宜昌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馨港幼兒園因給幼兒集體喂食疑似“病毒靈”藥片,引發家長恐慌。園方稱,讓孩子們服用的是維生素C和板藍根沖劑,并非處方藥。
發生在湖北的這起“被服藥”事件仍在調查之中。同時,對昌邑區內芳林幼兒園其他三所分園涉嫌擅用“病毒靈”正在進一步取證核實。
目前,該幼兒園已被停業整頓,園內有小中大各2個班,近200名學生。
喂藥原因
以西安的兩個幼兒園為例,其主要原因是為提高幼兒出勤率。
而出勤率的高低,往往與幼兒園及園內幼師的收入有著直接聯系。有業內人士透露,幼兒缺勤的話,一些民辦私立幼兒園要按照天數向家長退錢,其中包括餐費。因此,幼兒園更希望提高出勤率。與此同時,如果幼兒園每月出勤率較高,老師就會得到獎勵。
專家說法
食藥監局:病毒靈嚴重不良反應表現為心悸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18日對病毒靈進行了說明。這位負責人稱,病毒靈經批準的適應癥是用于流感病毒及皰疹病毒感染的治療,成人使用每次0.2g,一日3至4次,小兒使用時按體重一日10mg/kg,分3次服用。
從近年來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數據看,病毒靈的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多汗、食欲異常、低血糖、惡心厭食、皮疹等,嚴重不良反應表現為心悸、低血糖反應、呼吸急促、寒戰等。
2010年1月至今,共收到病毒靈不良反應報告880例,其中嚴重不良反應7例。病毒靈不良反應病例以成年人為主,6歲以下兒童不良反應共11例,均為一般性不良反應。根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情況,按照批準的適應癥和用法用量使用病毒靈,未發現存在嚴重風險。
本組文除署名外均據新華社
醫生:病毒靈能治療感冒,但不能預防
病毒靈真能預防感冒嗎?大坪醫院急診科副主任姚元章、重醫附屬兒童醫院急診科副主任譚利平均表示,病毒靈并沒有這么神奇,根本不能預防感冒。
姚元章表示,病毒靈是一種老藥,學名叫鹽酸嗎啉胍,臨床上主要是用于抗病毒。
“以前,一般是病毒性感冒的患者,我們才會給他們開這種藥。”姚元章表示,但是其作用沒有明顯效果,現在,臨床上幾乎很少用病毒靈。至于還能預防感冒的說法,完全是錯誤的。
重醫附屬兒童醫院急診科副主任譚利平則表示,病毒靈不能預防感冒,只有治療病毒感冒的作用。但是,因為病毒靈服用后可能引起出汗、食欲不振等不良反應,所以她從來沒有給孩子開過病毒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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