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對環境違法行為 實施高限處罰
??? 記者從長春市環保局了解到,從11月下旬起,長春市環保局共派出15個督查組,對全市15個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環境監察支隊管轄的大氣污染企業開展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處罰。長春市環保局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要按照監管責任,實施高限處罰。
為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今年長春市環保局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嚴格控制燃煤污染,加強機動車污染監管,減少”燒出來”的污染。對熱電廠等重點排污企業,通過“限煤量、限煤質、限排放”等措施,對煤炭使用量進行控制;實施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分類管理,對排放不達標車輛進行專項整治;對達不到國四排放標準和尾氣檢測標準的車輛,一律不予入戶和審驗。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抑制揚塵,減少”揚起來”的污染。加強對露天堆存煤炭、粉煤灰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場管理;對全市各類餐飲業進行全面排查,督促餐飲企業使用電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加裝油煙污染防治設施,減少油煙污染。
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減少”飄起來”的污染。對熱電、鑄造、建材、水泥、石化等重點行業進行全面排查,對重點污染源實行“定人、定位、定責”,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過程、全時段、全覆蓋”監管。(李春暉?記者?毛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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