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億救助資金下撥吉林省 確保受災群眾過冬
??? 6日,記者從吉林省民政廳獲悉,國家民政部近日為吉林省撥付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2.21億元(共安排2.76億元,其余0.55億元春節前下撥)。2013年12月25日,省財政廳、省民政廳聯合發文將2.21億元資金下撥全省各縣(市、區)及長白山管委會。
??? 為統籌解決受災群眾過冬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過冬生活,前不久,省民政廳就做好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專門下發《通知》,對全省各地提出“三個確保”的要求,即:“確保冬春救助工作不落一戶、不落一人;確保資金發放公開透明,手續完備;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 下一步,省民政廳將會同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等部門,對下撥的2.21億元冬春救助資金進行全程跟蹤監管,指導督促各縣(市、區)按照相關規定,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嚴格資金發放程序,將冬春救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記者 郭美佳)
重點閱讀
[錯誤報告] [推薦] [收藏] [打印] [關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