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民政廳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14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規定2014年新農合籌資標準,由2013年每人每年3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10元,住院補償年度封頂線提高到15萬元。
參合農村居民每人每年繳費90元
《通知》規定,2014年吉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由2013年每人每年3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10元。其中,各級財政對新農合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20元,參合農村居民個人繳費為每人每年90元。農村低保 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含農村孤兒)參合的個人繳費部分,民政部門全額資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及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參合的個人繳費部分,民政部門按每人每年30元予以資助。新農合保障對象范圍是在吉林省縣域內農村常住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的農村居民。
住院報銷比不低于75%
《通知》提出,吉林省新農合工作將進一步優化補償方案,提高保障水平。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比不低于75%,進一步提高住院補償最高支付限額和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住院補償年度封頂線提高到15萬元。將適當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 構間的門診和住院報銷比例,將門診逐步引向鄉村醫療機構,要將住院主要引向縣、鄉兩級醫療機構,引導農民合理就醫流向,推動實現“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新農合報銷藥物目錄將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及時進行調整,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新農合報銷藥物目錄。同時,嚴格控制報銷目錄外的藥品、檢查、耗材費用,進一步縮小政策報銷比和實際補償比間的差距,使參合農村居民更大受益。
繼續推進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2014年吉林省將繼續推進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完善大病保險機制建設。針對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終末 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40個病種,推行重大疾病保障試點工作,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要逐步取消40種重大疾病的轉診限制,維護參合農村居民就醫選擇的自主權。將按照“管辦分開、政事分開”的要求,更好地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加快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有關工作。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協議、監管、保障、基金結余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確保大病保險工作順利實施,同時做好大病保險與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的有效銜接,積極創造條件 逐步向大病保險統一,確保參合農村居民待遇不降低。 (記者 高晶/報道)
?
[錯誤報告] [推薦] [收藏] [打印] [關閉] [返回頂部]
相關文章
網友評論
-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