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一人說了算”讓300余畝國有土地被低價變賣——海南高速原總經理貪腐案追蹤
????新華網海南頻道2月21日電(記者傅勇濤、楊冠宇)上百萬一畝的國有土地卻以一萬余元低價變賣,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企業負責人大肆斂財,這是發生在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貪腐大案。原總經理、法人代表陳波因收受賄賂701.5萬元,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陳波退回的全部贓款上交國庫。
????隨著海南地價一漲再漲,土地交易成為“腐敗高發區”。陳波何以能將國有資產轉換為個人利益?相關土地審批和監管制度為何形同虛設?
官商聯手 304畝國有土地低價進入私人腰包
????海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企業,其中國家股占總股本的27.97%,下屬的牛嶺發展公司擁有位于陵水黎族自治縣牛嶺東側地段的304畝土地。這塊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優越的區域,計劃建設海南東線高速公路停車場、維修服務站。
????早在2004年,陳波剛被任命為海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總經理初期,不少開發商就找他商談這塊土地的開發。其中,開發商黃愛忠為獲得這塊土地用于房產項目開發,向陳波先后行賄600多萬元。
????據辦案法官介紹,這304畝土地的用途不能用作房地產項目開發。陳波和黃愛忠聯手謀劃,通過股權轉讓的形式,一步步將土地的用途和性質改變,國有資產流失的同時,陳波和妻子多次收受他人的“好處費”數百萬元。
????2004年6月,海南高速以304畝土地作為出資與黃愛忠的牛嶺旅業公司合作,成立銀牛嶺公司。于是,土地使用權由牛嶺發展公司過戶到銀牛嶺公司名下。之后,因為不能變更304畝土地使用權性質,土地項目開發一直處于停滯。
“陳波和我一起商議,以政府限期開發以及投資風險較大為借口,將其持有的銀牛嶺公司股權以相當于這304畝土地的評估價轉讓。”黃愛忠說,他多次找陳波提出購買銀牛嶺公司股權,表示一定會“感謝”。
在陳波的支持下,一家“酬勤公司”以440萬元的價格購買銀牛嶺公司44%股權,陳波在簽訂合作協議、簽發轉讓股權審批文件等方面提供了諸多便利。公司法人代表莊陽說:“股份名義上是我和二姐莊明華的,實際上是姐夫黃愛忠一人出資設立,我并沒有出資。”
于是,304畝海南高速公路公司用于建設停車場、維修服務站的國有土地,竟然以每畝1萬多元的價格進入了黃愛忠的私人“腰包”。
“把收受好處費當成了理所當然的事”
在案件的審判法官看來,開發商之所以能在非法倒賣集體土地中獲利,關鍵是通過“公關”收買了海南高速的主要領導陳波。
據辦案法官介紹,一些開發商動輒贈送陳波的妻子數萬元禮金,以此作為攀“交情”的籌碼,這些受賄行為都得到了陳波的默許和支持。陳波手中的權力,讓他貪財的欲望一發不可收。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把收受好處費當成了理所當然的事,形成了可怕的“慣性”。
記者采訪了解到,海南高速的東線大路(東紅)服務區工程、定安綜合樓工程,甚至是下屬公司工程項目,如游泳池、網球場建設、房屋裝修等工程,陳波都向工程承包建設人員索要“好處費”,僅海南高速旗下的金銀島酒店客房裝修工程一個項目,就收取“好處費”80萬元。
大部分承攬工程的開發商向陳波大肆行賄后,再將工程轉包給建筑企業,從中獲利豐厚。黃愛忠就分別以武漢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海南騰盛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名義多次中標海南高速的建筑工程。
“一把手”“一人說了算”
海南高速有限公司的一位知情人士說,一些開發商和陳波之所以如此“默契”,除了“利益同盟”外,還因為他在海南高速公路公司任副總經理、總經理13年里,工程上的事,大部分是他一人說了算。“本公司的工程他說了算,就連下屬公司的工程給誰也必須由他定。”
海南省檢察院一分院的辦案人員表示,陳波之所以膽大妄為,說到底在于他重權在握,頻頻插手本單位和下屬單位的工程借此斂財。
正如陳波所言:“投我所好、給我送錢的工程隊老板們看中的不是我這個人,而是我手中的權力。我是‘一把手’,想把工程給誰就給誰。如果我不同意,建筑商就拿不到工程,自然也就賺不到錢。”
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認為,陳波受賄案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尤其是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重大項目投資,從而為自己謀取私利的問題。
李建保認為,在工程建設中,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強化民主決策機制,規范“一把手”的用權制度,健全對“一把手”的監督機制,做到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防止一個人說了算。
據記者了解,盡管304畝國有土地在轉讓方面存在職務犯罪,但是從流轉程序和手續上是符合規定的,因此,這304畝國有土地的流失已然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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