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網購商品收貨7日內 可無理由退換
??? 1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公告稱,《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掇k法》要求,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鮮活易腐、定作等四類商品除外。
??《辦法》規定,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從事網絡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應當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開展經營活動,并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證明、有效聯系方式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許可。同時,《辦法》要求,網絡商品經營者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強調,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保證商品或者服務的完整性,不得將商品或者服務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準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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