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昆明市副市長趙立功接聽“12345”市長熱線,共接聽12個市民來電,多種噪音擾民問題是熱點。昨日,昆明市長熱線辦公示對這些來電的辦理情況,相關部門對市民反映的各種噪音源做了不同處理,其中對屢遭投訴的廣場舞,警方表示若屢勸不改,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罰款200-500元。
噪音源:藥店
派出所已下達整改通知書
市民反映:市民莫先生反映盤龍區江東商業街江東鳴翠園小區18棟樓下江東商業街10號有一家“健之佳”藥店,該藥店每天從早到晚都在使用高音喇叭促銷,噪音擾民嚴重。
部門行動:盤龍分局金星派出所到“健之佳”藥店進行調查,并根據其噪音擾民情況向藥店負責人下達了書面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整改。同時,派出所向金辰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中隊發函,商請聯合處罰。相關部門還將繼續關注此問題,加強日常檢查和監督,協調做好配合取證工作,并對該單位的違法行為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噪音源:商販
高音喇叭及音響設備已拆除
市民反映:焦先生反映青年路省紅會醫院門口每天從早到晚都有商販開著高音喇叭叫賣羅漢果花。
部門行動:經五華區政府和昆明市公安局調查處理,該攤點有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審批的占道臨時許可證,屬于合法經營,但存在噪音擾民情況。
1月22日,五華分局曾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該商販進行當場警告處罰,責令其立即停止噪音擾民。1月28日,五華分局聯合區環保局、五華區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再次對攤主進行教育,攤主表示其已明白相關法律規定,以后不再使用高音喇叭進行販賣,并當場簽寫保證書。該攤點高音喇叭和音響設備在聯合執法工作人員監督下已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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