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可撥12345舉報
??? 按照《長春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有關要求,除農歷臘月廿三至翌年正月十五以外,市區范圍內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不得借婚慶、開業慶典等非法定理由在禁止燃放期間擅自燃放煙花爆竹。
12月21日,長春市公安局根據市民舉報,對同光路與新疆街交會處的“丁記”麥飯石香鍋飯店開業慶典違規燃放鞭炮行為,依法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目前,全市正在開展“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綠色環保低碳歡度春節”宣傳活動,歡迎廣大市民對市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在“禁燃”期間,發現市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市民可撥打“12345”進行舉報,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依法從嚴查處。(記者 姜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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