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若是在懷孕期間解除勞動關系,可主張合同無效</strong>
“我們夫妻倆經濟條件不算好,現在有了娃兒,就更想有個固定工作。”上個月離職時卻發現自己已懷孕,李妍想再回到原單位,這還可能嗎?
工作不順心</strong>
2011年11月15日,對24歲的李妍來說意義重大。“我終于被夢寐以求的IT公司錄取了,男朋友也在那天向我求婚。”</p>
李妍負責軟件編制,月薪3000元。“結婚后,沒有度蜜月,也沒有辦婚禮,為的就是在公司好好干下去。”</p>
不過,這份工作壓力大,時常通宵加班,讓李妍的家人意見很大。</p>
“但是老公也是普通職員,我不上班,怎么還房貸?”李妍說,不論是出于夢想還是現實考慮,她都得努力工作。</p>
不過,一年后,由于公司系統升級,李妍感覺自己很難適應新系統,學來學去,越來越退步。一次,李妍出現明顯錯誤,導致公司客戶流失。公司最后決定將李妍調到市場部,這讓李妍感到更吃力。李妍開始考慮是否放棄。</p>
被談話離職</strong>
今年國慶后,李妍的勞動合同面臨到期,公司領導再次找到李妍談話。</p>
“我清楚自己的情況,也明白公司的意思。”10月底,李妍開始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支付了她6000元的經濟補償金和3000元的工資后解除了她的勞動合同。</p>
沒想到,剛辭職一周,李妍開始感到身體不適,檢查發現已懷孕近兩個月。這個結果讓李妍既驚喜又憂慮。</p>
“早知道有了娃兒,就不辭職了,起碼有份固定工作,經濟壓力也不會這樣大。”李妍向閨蜜大訴苦水。</p>
“你這種情況,應該可以回去上班哦?”聽了閨蜜的這句話,李妍找到公司領導。</p>
“我懷孕了,公司是不能和我解除勞動合同的,所以我要回來上班。”領導聽后連連擺手拒絕,“這怎么可能?我們已經解約了,你不屬于我們的員工。”</p>
上周,李妍來到當地工會職工法律援助中心咨詢。“陳琳律師說,公司這次和我解除勞動關系是無效的!”</p>
李妍告訴記者,如果公司拒絕自己的請求,她準備申請勞動仲裁。</p>
O2011年11月15日</strong>
李妍被我市某IT公司正式錄取
O一年后
當她逐漸適應工作時,卻又遇公司變革,被調其他部門工作
O2013年10月底
合同面臨到期,公司找到李妍談話,并與李妍解除勞動合同
……</p>
O辭職回家一周</strong>
醫院檢查時發現,李妍已懷孕近兩個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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