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記者從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技師培訓項目補貼資金使用管理,青海省對技師培訓項目的補貼范圍、補貼對象、補貼標準等作了新的規定。</p>
????????從今年起,青海省急需、緊缺行業具備晉升職業資格申報條件的高級工、技師參加技師、高級技師培訓并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政府按照獲得技師資格每人補貼1500元、獲得高級技師資格每人補貼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培訓補貼。在相應職業工種生產一線崗位工作,參加新技術、新工藝、新知識等方面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新能力培養,并取得相應培訓證書的高級技師,政府按1500元標準補貼。新技師培訓和高級技師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所需補貼資金,由各級政府和企業(單位)共同負擔。政府負責的補貼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企業新技師、高級技師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資金在企業規定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中安排。</p>
????????具備培訓能力的企業,可按規定組織本企業的新技師培訓和高級技師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可向所在地州(市)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申請培訓補貼資金。不具備培訓能力的企業,可依托具備條件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等高技能人才培訓機構,組織開展本企業的新技師培訓和高級技師崗位技能提升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機構可向所在地州(市)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申請培訓補貼資金。個人參加新技師培訓,獲得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以及高級技師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并獲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可向當地州(市)級以上人社部門申請培訓補貼資金。省屬和中央駐青企業及員工個人,可直接向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資金。 (作者: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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