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發布</font>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實施意見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實行輪候制
將建立住房保障誠信檔案</font>
早報訊 “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已全部滿足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含)以下(2011年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的區、縣(市),可不再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杭州市政府日前發布加強和規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并將于本月底實施。</p>
實施意見明確,“十二五”期間,杭州市逐漸減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量,加快實現住房保障方式由“以售為主”向“以租為主”轉變。</p>
到“十二五”期末
杭州市住房保障覆蓋面達20%
實施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期末,杭州市住房保障覆蓋面達到20%。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五年總建設規模達到1650萬平方米,其中主城區達到1290萬平方米,包括廉租住房2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15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120萬平方米,拆遷安置房1000萬平方米。</p>
為進一步加強各類保障方式的銜接,實施意見提出: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因經濟條件變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但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條件的,可申請轉為相應保障。</p>
已取得公共租賃住保障資格的家庭(含已入住、輪候配租),在申請廉租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前必須填寫個人具結書,承諾不同時享受多種保障性住房政策。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在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前,必須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在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前,必須退出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保障。</p>
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格但處于輪候期間的家庭,如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須先辦理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格注銷手續。</p>
經濟適用住房
實行公開登記、搖號銷售</strong>
“公共租賃住房是杭州實施住房保障的重要形式,面向存在住房困難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創業人員和在杭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供應。”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大政府投資力度,通過新建、改建、配建、收購以及在市場上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房源。”
對于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成套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應以40平方米為主,并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其中高層、小高層可按增加建筑面積不超過10平方米控制;集體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不大于40平方米,滿足基本居住需求。</p>
“適度安排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文件對經濟適用住房提出了按“保本微利”原則,面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含)以下(2011年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經濟適用住房要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其中高層、小高層建筑面積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內,其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指標仍按戶建筑面積60平方米以內的配建標準執行。</p>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實行輪候制,經濟適用住房實行公開登記、搖號銷售,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分類輪候制度。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市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在合理的輪候期內安排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實行公證管理,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合同,應當載明租金、租期、使用要求和雙方責任義務。</p>
嚴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供應保障性住房,切實防范并嚴格查處騙租騙購保障性住房、變相福利分房和以權謀私行為。建立住房保障誠信檔案,完善失信懲戒制度。 記者 魏皓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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