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三家醫院賣了1000多萬元的藥,滿打滿算,藥品經銷商張先生可以從中獲利大致87萬余元。</p>
????但工商部門的一紙處罰決定,讓身為公司老板的張先生眼淚都要出來了,公司被指為多賣藥,通過商業賄賂“收買”醫院,不但87萬余元利潤當成違法所得要沒收,還要加罰6.4萬元。</p>
????因為張先生一直沒去交錢,滯納金每天按3%計算(滯納金最多不能超過本金),到前天,罰沒金翻了倍,變成187萬余元。</p>
????在工商部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杭州上城區法院前天下午召開聽證會,就工商部門申請向張先生公司強制執行處罰是否符合許可條件,聽取雙方意見。</p>
????三張票據牽出“商業賄賂”</strong>
????張先生公司注冊地在杭州,經營范圍包括中成藥等藥品及醫療器械等,注冊資本2000萬元。</p>
????今年4月20日,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對張先生公司作出包括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873321.92元、罰款6.4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p>
????至于處罰的原因,在工商部門下達的處罰決定書里提到,去年11月28日,上城工商分局依法對張先生公司進行檢查時,當場發現張先生公司于 2012年5月支付給杭州一家省級三甲醫院5萬元科研費的銀行匯票存根,另外有給付包括其他兩家醫院的“醫療補助款”和“返利款”的相關憑證。</p>
????經過近四個月的調查,工商部門認定張先生醫藥公司違反我國法律有關規定,存在商業賄賂。</p>
????上城工商分局查明,張先生公司從2010年起,為維持其與上述醫院的業務關系以順利銷售商品,根據三家醫院的要求,分別以“科研費”、“醫療補助款”和“返利款”的名義支付給上述醫院總計17萬余元費用,截至案發時張先生公司向三家醫院銷售藥品1265萬余元,扣去成本和稅收總計獲利為87萬余元。</p>
????經銷商喊冤:只是無償贊助
????法庭聽證時,張先生承認,自己公司的確支付給了三家醫院17萬余元相關費用,但這只是無償贊助。</p>
????“給醫院贊助都是公開的而且雙方都有做賬。”張先生的代理人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或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中間人傭金,必須如實入賬”,因此,張先生公司的行為不屬于商業賄賂。</p>
????張先生一方向法庭提交的證據顯示,其公司確實在2012年與接受“科研費”的那家省級三甲醫院的上級單位簽訂了技術開發合同,委托對方開發一項心臟手術的探索和推廣應用,委托方除了張先生公司之外,還有其他三家藥品經銷商或生產廠家。</p>
????“醫藥行業大家都這樣在操作。”張先生說,公司對醫院項目的贊助完全是無償的,法律也是沒有禁止說不能贊助,而且其公司是和醫院的上級單位簽訂委托開發合同,和向醫院銷售藥品不存在任何關系,公司并沒有從中受益。</p>
????此外,張先生對87萬余元違法所得的計算結果和方式都表示異議,他認為即使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也應該扣除掉合法獲利的部分,因為自己公司的藥品是通過正常招標程序進入醫院的。</p>
????工商局反駁:改頭換面進行商業賄賂</strong>
????而工商部門認為,張先生公司明知醫院以各種理由要求自己支付不合理費用時,為了爭取更多交易機會、銷售更多商品,仍然進行支付,這明顯屬于商業賄賂行為。</p>
????上城工商分局特別強調,當初張先生接受調查時承認,和醫院的上級單位簽訂技術開發合同其實就是假借對方名義,回避向醫院進行商業賄賂的嫌疑。這樣其實就是改頭換面進行商業賄賂,是一種“潛規則”。</p>
????工商部門認為對張先生公司的處罰是適當的,因為根據《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違法銷售商品的違法所得是銷售收入扣除進價成本和稅費,認定張先生公司違法所得為873321.92元。依照杭州市工商局《商業賄賂行為處罰規定》,賄賂額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起始罰款5萬元,賄賂款每增加1萬罰款應相就增加2000元。</p>
????在處罰決定作出后,張先生公司并沒有申請行政復議,也沒有繳納罰沒款,因此要按罰沒金3%的金額追加。</p>
????法庭經過聽證后,沒有當場許可工商部門對張先生公司處罰的強制執行申請。據工商部門透露,本案涉及多家醫院和藥企、藥品經銷商,目前省、市紀檢部門仍在進一步調查。</p>
[錯誤報告] [推薦] [收藏] [打印] [關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