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吉村開展土地法律培訓活動
2013-11-11 11:29:15 作者:盧士明 于美霞 來源: 瀏覽次數:0 網友評論 0 條
2013年11月10日,我村組織開展培訓活動,農村土地法律問題,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性質;在我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性質有兩種即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所謂集體并非是村委會所有
2013年</span>11月</span>10日,我村組織開展培訓活動,農村土地法律問題,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性質;在我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性質有兩種即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所謂集體并非是村委會所有、也不是指黨支部所有,而是全體村民集體所有</span>,全體村民共同而不是按份共有,村委會代表全體村民行使發包權;農村土地雖然系集體所有,但并非全體村民共同占有、使用土地,并對土地進行受益,為了村民有一個住的場所,可以給確定給村民做宅基地。</span>
民以食為天、農以地為本,農民吃飯離不開土地,離不開耕地,土地分成一塊的交給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確定給農民住的土地叫宅基地,交給農民種植的土地叫耕地,也叫承包地。那么給農民發放宅基地需要什么樣的法律手續、將土地承包給農民經營中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span>
此次培訓活動讓我們村民學到了不少和土地有關的常識,讓我們村民們受益匪淺。<br /> 那吉鎮 盧士明 于美霞</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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