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暑期的來臨,假期旅游將迎來高峰。很多人在游玩過程中,有時難免會遇到一些被忽悠的窩心事。近日,從事旅游行業近十年的小金向記者自曝了幾起旅游中常見的案例,旅游業內人士也對此作了相關的分析,以方便打算出游的市民懂得如何維權。
【案例1】
旅行社擅扣退團費
事件:今年“五一”,撫州市民吳女士因單位有事不能跟團旅游,但她又交了預付款,于是吳女士向旅行社提出退團,旅行社按照慣例扣除了吳女士旅游票價總額的10%,但吳女士并未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
專業分析:當事雙方各有責任。旅游質監部門調查研究后認為,首先本投訴案例的主要責任在吳女士本身;其次因未正式簽訂旅游合同,旅行社按照慣例扣除沈女士訂金的做法沒有依據,也不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但旅行社可按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向沈女士追究因退團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專家支招:本案中,吳女士理應承擔賠償責任。但作為旅行社而言,不能想當然地憑慣例扣錢,應耐心向游客解釋,爭取游客的理解與配合。
【案例2】
出國游名堂多
事件:在選擇出國游時,旅行社常隱瞞出國游的真實費用,等消費者交齊款后又讓消費者多掏錢;其次是旅游項目與出行前所宣傳的有較大出入;還有些旅行社常向游客收取不合理費用。例如導游甚至伙同地陪威脅、恐嚇游客。事實上,國家旅游局已經三令五申強調導游不得索要小費。
專業分析:出游前,消費者要和旅行社簽訂合同,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出境游的行程、路線、景點安排、食宿安排等。若旅游過程中出現了與合同中不符的情況,可根據這些在旅游結束后進行投訴。
專家支招:保留相關證據是關鍵。在旅游過程中出現糾紛時,游客要勇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發現權益受到損害時,一方面應據理力爭,一方面則應保留相關憑據,為回國后投訴或起訴做準備。
【案例3】
購物拿回扣
事件:某旅行社的港澳豪華品質團的行程中寫著:“順道參觀首飾工廠了解珠寶、黃金的制造過程,親身感受黃金的魅力……后前往廣東道DFS海港城等名店購物。”
專業分析:旅游線路上的指定購物點導游都會有回扣。凡是導游帶去的購物點,每個游客都會被發給一張號碼牌,同一個團的游客同一個號碼,結賬時須出示號碼牌。然而,號碼牌的真正功用是方便購物點統計給導游的提成。
專家支招:對此類物品,若不喜歡,堅決不買!
【案例4】
旅游扭傷腳誰擔責?
事件:市民黃女士在參加一家旅行社的廬山三日游時不慎滑倒扭傷了腳。回家后,黃女士認為報團時旅行社購買了旅行社責任險,于是要求旅行社賠償部分醫療費用,旅行社卻認為爬山途中,導游已盡到提醒義務,黃女士屬于自己扭傷,不在旅行社賠償范圍之內。
專業分析:旅行社責任險的責任范圍是:旅游過程中,若因旅行社的疏忽或失誤導致游客受傷或發生意外,游客可向旅行社索賠。但若是自己不小心,或遭遇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如地震、山洪等受到傷害,這不屬于旅行社賠償的范圍。
專家支招:按照旅游條例相關規定,并未強制旅行社必須為游客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所以不少旅行社能省則省。故而,如果是參與危險度較高的旅游項目,建議游客自行購買或請旅行社幫忙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案例5】
星級酒店被“降級”
事件:有些游客會發現,幾乎所有的中檔價位的常規團都會規定“住宿三星或同級酒店”,許多游客在報名時往往忽略這點,等入住時才發現這樣的酒店不是設在郊區就是裝修老舊,反正價格肯定比真“三星”便宜很多。
專業分析:最常見就是一個“準”字,所謂的“準三星”,按行話解釋起來就是按照三星級標準設計裝修,但還沒有評到三星級酒店。
專家支招:游客跟旅行社在簽訂合同時,吃住方面越詳細具體越好。
對于上當的游客,可直接向旅游局的質監部門投訴,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制度》中明確規定,“安排的飯店低于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退還旅游者所付房費與實際房費的差額,并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
【案例6】
購物點買到假貨
事件:今年5月,市民許先生攜新婚妻子參加一家旅行團的港澳5日游,當地導游把他們帶到香港一家免稅商店,許太太看到該商場施華洛世奇水晶吊墜比南昌專賣店要便宜,于是一口氣買下了三款。結果回來后在專賣店一鑒別,才發現自己買到了假貨。
專業分析:外出購物,最好做到有備而去,事先了解這些商品的價位、款式。特別是高檔商品,請謹慎購買。
專家支招:若真要購物,在付款前,一定要確保交易時與售貨員作出的口頭承諾都清楚列明在發票上。此外還要注意檢查商品,確保貨品完好無損,配件齊全,特別注意提貨時防止貨品掉包。游客在旅行團安排的購物活動中消費,可于購貨起14天內辦理無因全額退款手續,但要保留好全部票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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