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年終獎到底該怎么發……這些員工想說不敢說,卻又十分關心的問題,以后可以讓協商代表去說。昨日,《昆明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舉行公開聽證,19名來自各個行業的聽證代表各抒己見。他們中,超過半數為企業職工代表。</p>
工資和誰協商
企業職工兩方代表來協商?
推行企業職工集體協商制度,是實現職工工資增長隨著企業效益增長而增長的重要途徑。但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當下,很多企業員工可能還不清楚工資集體協商到底是怎么回事。對此,意見稿對其下了定義:企業與職工就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分配形式等工資相關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行為。</p>
都可協商些啥
工資津貼加班費都可商量?
雙方代表要協商什么內容呢?意見稿中規定,工資集體協商雙方應就本企業工資分配制度,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增減幅度的調整,工資支付辦法,津貼、補貼和獎金分配辦法,計時工資、計件單價、勞動定額標準,加班加點工資、醫療期待遇、帶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等內容進行協商。</p>
違規將受處罰
聽證代表直呼罰得太少了!
聽證會中,代表們對意見稿的各項規定表示認可,但對其可操作性表示擔憂,主要集中在對違規企業的處罰。意見稿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違反規定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部分代表認為,意見稿中的處罰力度實在太輕了,兩萬元可能對個體經營戶還有一些制約作用,但對一些大型企業而言則毫無壓力。</p>
對此,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處長保珺文解釋,2012年5月實施的《云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便是如此規定,昆明市的法律法規須遵循上位法的規定。</p>
方念實(昆明市電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辦法很好,但有一些內容值得推敲。比如第二十四條“雙方協商代表就協商內容達成一致后……提交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如果協商結果提交到職工代表大會通不過,前面的協商就沒有意義了。所以我認為,應先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讓職工表達自己的想法,職工方代表根據職代會形成的意見和企業方協商,或者是企業方要給職工增加工資了,由職工方提交意見給企業方,再進行協商。</p>
聲音實錄
劉貴紅(昆明市總工會):對經濟發達的地區國家而言,工資集體協商中,政府基本上是不監管的,而是由勞資雙方進行互動,其基礎是職工的罷工權,企業的閉廠權。但在我國,從社會穩定的角度來講,是不鼓勵罷工的。如果協商工作推不動,怎么辦?我認為,政府要對工資集體協商進行介入和管理。正常講,這要基于法律制度的建設上,讓正常的機制來主動推動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宋金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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