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布克賽爾縣人民調解工作“六統一”
2013-09-10 15:29:44 作者:zjj6736088 來源: 瀏覽次數:0 網友評論 0 條
( 通訊員趙建軍) 近年來,新疆和布克賽爾縣司法局認真分析研究人民調解工作新途徑,制定工作新舉措,在“六有”、“四落實”的基礎上,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六統一”,為該縣人民調解工作再上新臺階奠定基礎。
( 通訊員趙建軍) 近年來,新疆和布克賽爾縣司法局認真分析研究人民調解工作新途徑,制定工作新舉措,在“六有”、“四落實”的基礎上,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六統一”,為該縣人民調解工作再上新臺階奠定基礎。<br clear="all" />
一是統一調解司法文書格式。2008年末縣人民調解指導委員會和縣司法局聯合出臺了《關于統一使用人民調解文書格式的通知》,要求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在2009年1月1日開始使用新的文書格式。 新的司法文書格式對原有的人民調解文書進行了補充修改,增添了口頭協議登記表和調解卷內目錄,使調解員在制作調解文書時簡單明了、方便易行,保證卷宗裝訂時內容齊全、順序規范統一。<br clear="all" />
二是統一發放個案補貼。該縣針對個案補貼發放不規范的現象,2010年與縣財政局重新修定了個案補貼發放方案,新的方案在2010年出臺的《</span>和布克賽爾縣人民調解員個案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的基礎上,提高了個案補貼標準,最高標準可達50元,完善了發放程序,由片區司法所在每年六月、十二月底前,對轄區內人民調解委員會上報的案件進行初審,審核造冊上報縣司法局審核后由司法局統一發放。人民調解案件審批時間一年兩次,補貼發放時間原則上一年兩次。縣司法局隨時檢查人民調解案件補貼的發放情況,定期通報各鄉、鎮、場(社區)開展人民調解工作、上報案件和發放補貼的情況。一旦發現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人民調解案件補貼的,經過查實,堅決追回,并通報批評。<br clear="all" />
三是統一佩帶徽章。為進一步增強人民調解組織的公信力和人民調解員的榮譽感,要求人民調解員在調處糾紛時必須統一佩帶人民調解員徽章,這不但可以擴大人民調解工作的影響力,還便于廣大人民群眾識別和監督,對進一步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br clear="all" />
四是統一培訓陣地和培訓教材。面對人民調解員隊伍日益龐大、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培訓開展不均衡等現狀,縣司法局依托縣黨校資源,建立人民調解員培訓主陣地,并組織人員外出學習考察編寫培訓教材,培訓調解骨干,從而進一步推動全縣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和實際調處矛盾糾紛能力有新的提高,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的發揮。
五是統一發放聘書。2011年底,縣司法局針對各鄉、鎮、場、部門換屆和人員變化情況,清理整頓了全縣人民調解員隊伍,通過清理、規范,撤換了一些不適合調解崗位的調解員,調解員隊伍由原來的700余人精簡為</span>570余人,精簡后調解員隊伍更加專業、規范,調處的糾紛更具法律效力和
六是統一標準考核。針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新要求、新標準,縣司法局重新修訂了人民調解工作考核標準,將“規范檔案、積極受理”等項目納入年度考評扣分范圍,使考核評定更具有透明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為歸范化司法所奠定了</span>堅定基礎。</span>
五是統一發放聘書。2011年底,縣司法局針對各鄉、鎮、場、部門換屆和人員變化情況,清理整頓了全縣人民調解員隊伍,通過清理、規范,撤換了一些不適合調解崗位的調解員,調解員隊伍由原來的700余人精簡為</span>570余人,精簡后調解員隊伍更加專業、規范,調處的糾紛更具法律效力和
六是統一標準考核。針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新要求、新標準,縣司法局重新修訂了人民調解工作考核標準,將“規范檔案、積極受理”等項目納入年度考評扣分范圍,使考核評定更具有透明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為歸范化司法所奠定了</span>堅定基礎。</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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