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十年迷途幾多?
2013-04-26 19:54:55 作者:編 來源:音樂周報 瀏覽次數:0 網友評論 0 條
我國第一時間以締約國的身份加入《公約》,自此,我國各個文化體系掀起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熱潮,隨著概念的提出,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和代表性傳承人名錄體系的建立,這一“時髦”的名稱日益得到廣泛關注。10年過去了,“非遺”落地中國的10年,叫好聲的背后確實是“江山一片好嗎”?
“護航”非萬能
隨著2003年聯合國《公約》的頒布,2006年《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也相繼出臺。各省(自治區)相繼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地方性法規,以法律的形式規范保護行為,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的良性運行保駕護航。截止2010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已累計投入17.89億元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資金支持。在社會經濟轉型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已被全面納入國家文化發展戰略,政府政策及資金的大力支持為“非遺”一路開“綠燈”,如此高期望、高水平、高標準的起點,構成了“非遺”的絕佳優勢。
然而,“申請熱、保護冷”卻成為了“非遺界”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一位從事傳統音樂教學多年的學者表示,傳承與保護的實踐工作,已遠遠走在理論研究的前面,而在實際操作中,傳承與保護的研究卻過于概念化與程式化,除了理論探討嚴重不足之外,創見性與開拓性的研究成果也較少,大多數建議都缺乏可操作性。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論研究雖然一直在進步,但是與國外先進國家的研究相比,整體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更何況許多學者并不直接參與到“非遺”的領導、操作過程中。這種情況下的“非遺”之路好比缺乏路標的高速路,一路狂奔后雖然也能到達終點,但因為具體提示匱乏,不免要多走許多“冤枉路”。
“政績”好幫手?
2001年5月18日,“昆曲”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第一批“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非遺”作為一個特定的專業術語逐漸開始被國人熟知。之后2003年中國古琴入選,2005年中國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以及中國與蒙古國聯合申報的蒙古長調民歌的雙科入選,將中國傳統音樂藝術帶向了另一個全新的舞臺。隨著“非遺”大潮的興起,包括昆曲、古琴在內的“非遺”項目紛紛受到政府的大規模扶持,一些地方政府動起了“歪腦筋”,把“非遺”申請變成“借水行船”的新思路,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發展地方經濟和提高當地知名度的招牌,在通過申遺取得更大經濟回報的同時,博取自己執政期間的好成績。而對于‘非遺’本身所存在價值,地方政府的重視程度卻遠遠不足。一位不愿吐露姓名的“非遺”研究學者表示,這種只片面維護傳統文化外在形式的政策,是對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極不負責。“一方面忙申請、一方面領政績,正是因為有這樣的‘惡性循環’才會出現虎頭蛇尾的‘非遺’項目。”
對于“非遺”的保護與發展的問題,國內學術界、理論界許多專家皆表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非物質文化遺產若想保持和喚發生命活力,在得到良好的記錄、研究的前提下,必須考慮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問題。政府正確的做法是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市場化,這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現現代轉型的最好方式。“如今一些‘非遺’項目大多處于僻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我們沒有權利為了自己的研究而剝奪其向現代化發展的愿望,住原始的房子、穿傳統的服飾、唱百年不變的歌謠,作為傳統文化‘活化石’。在‘保護’與‘發展’中間找到平衡,這就需要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與協調,而不是一味地通過不停的申請為政績增分,從文化的角度來說,‘質量遠重于數量’。” 一位研究音樂人類學的專家說道。
“保護”還是“創收”?
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同樣擁有著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在為傳承民族文化血脈起著重要作用的同時,也對經濟的拉動起到積極的作用,最顯而易見的成果就是旅游資源的開發。在“經濟搭臺、文化唱戲”的今天,文化自然也被認為是旅游業的依托。
“看看我國的京劇、昆曲、東北二人轉、少數民族歌舞,哪一個不是被當地緊緊抓???尤其是東北二人轉,不僅是東北地區的代表,更是鄉村藝術文化的特殊符號。實踐證明,文化遺產保護越好、利用價值越大,旅游業以及其他相關產業發展就越快。”“非遺”學者表示,“但凡事不可過度,當把‘非遺’的文化作為搖錢樹時,其發展便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大肆風靡的實景演出,大多以當地文化為基礎,選用的演員也是當地的居民,白天勞作、晚上演出,雖說讓游客們體會到不一樣的人情地貌,也為“演員們”以及政府增加收入,但這些對于當地文化的發展究竟起到怎樣的作用?日復一日的機械、簡單的表演,是否會讓當地人產生藝術創作的惰性?青年人的厭煩情緒會阻礙他們主動的學習,那么隨著老一輩民間藝人的逝世,傳統“瑰寶”很可能隨之一起進入棺材。在創收的同時,地方政府是否應該先想想當初申請保護的初衷?那些為了迎合市場而變味變質的商業化開發,是10年“非遺”路上經??吹降娘L景。“不要再把唱得好的民歌手和舞蹈者都變成旅游區的‘金絲鳥’,而原本只在特定節日或場合出現的民族原生態歌舞和民間禮俗卻變成所謂‘民俗村寨’中的娛樂節目。”
“非遺”10年路,有成績有歡笑,但是在雀躍的同時,人們也應回頭審視與反思四周的“非遺”現象。10年后還會有20年、30年,到那時,我們會以何種姿態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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