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剪紙俗稱“花紙”、“剪花”、“繡花紙”,苗語稱“西給港”、“西給榜”,譯成漢語,即分別為“動物剪紙”和“花卉剪紙”。劍河苗族剪紙不同于漢民族和北方少數民族的窗花剪紙,其主要用途是作為苗族服飾刺繡紋樣稿。類型可分為革東和新民、新合兩種,手法主要采用剪、刻、扎等方式。題材范圍涉及苗族神話傳說和自然界中花、鳥、蟲、魚、動物形象等,內容反映了苗族對遠古圖騰和自然的崇拜,蘊涵著大量神秘的宗教文化信息和原始的藝術特征。從其制作的工藝流程和成品價值來看,它本身就是一件完整的工藝品。
苗族剪紙,歷史久遠,貴州省黔東南一帶苗族世代傳唱的《苗族古歌•跋山涉水》中就有關于剪紙的描述。它是研究黔東南境內清水江上游苗族地區歷史文化和民族風俗的珍貴的形象資料,是一種既具有現實依據又有學理可循的真正的民間藝術,具有較高的、豐富而深遂的歷史研究價值。如剪紙中出現較多的雙頭龍、雙頭鳥、雙頭蛇、雙身共頭龍等共頭共身的形象即是“交”的暗喻,實際上它是苗族“吃牯藏”儀式活動中,一種巫儀文化的延伸。
劍河苗族剪紙的功能在當地體現為苗族刺繡的底樣、藍本和第一道工序,經過二次加工后,剪紙紋樣在刺繡中得到再現和豐富,是苗族刺繡和服飾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鮮明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
2008年,《苗族剪紙》被國務院公布為國家級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孫亞光)
[錯誤報告] [推薦] [收藏] [打印] [關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