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笛何須怨《楊柳》,春風不度玉門關”。唐朝詩人王之煥的這首《涼州詞》,千百年來已成絕唱。“羌笛”與哀怨的送別詩《折楊柳》聯系在一起,似乎也反映了“羌笛”所特有的表現力。“羌笛”是笛,但是我國古代把橫吹和豎吹的都叫笛。這羌笛究竟是什么樣?如今已不太容易說清楚。實際上羌笛乃是當時羌族的一件極普通的管樂器;正因為普通,不僅墓葬中至今沒有發現其身影,民間也沒有存留。這是什么緣故?道理很簡單,普通而又稚拙,就難免演化進步,也就早已被進化的後身所替代,其原型也就蕩然無存了。想知道羌笛之樣式的人,恐怕為數不少。當然,漢代的羌笛,決不是如今羌族雙管簧哨樂器的“羌笛”。以下筆者就想通過對東漢著名學者馬融《長笛賦》的解讀,以及自己對古羌笛的制作驗證,對古羌笛的形制作點討論。
馬融《長笛賦》解讀
漢代的初始羌笛究竟是什么樣式,恐怕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筆者發覺東漢著名學者馬融的《長笛賦》,對古羌笛樣式的記載還是比較詳細的。
馬融在《長笛賦》中說:“近世雙笛從羌起,羌人伐竹未及已。龍吟水中不見己,截竹吹之聲相似。剡其上孔通洞之,裁以當簻便易持。易京君明識音律,原本四孔加以一。 君明所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
假若京房真的將三個音孔的羌笛,改進成四個音孔的“漢笛”,那就說明四孔漢笛的產生乃是2040年前的事,而馬融的這首《長笛賦》,寫作至今也有1800多年了。羌笛和漢笛的歷史如此久遠,何以至今沒人注意?原來古人們覺得當時的情況就是如此,沒什么值得研究;後人想研究,卻沒有對這段文字認真推敲。人們對《長笛賦》不求甚解,就以“原本四孔”都認作是“四個音孔”就是證據。
那么我們從《長笛賦》中究竟能獲得多少有關羌笛的資訊?筆者略述自己的見解。
首先羌笛是“竹”制的;其次音色似“水龍吟”;此外羌笛兩端通洞,其吹孔是“剡”(切削)出來的,與今日洞簫挖出來的吹孔不同。此外從京房(前77年─前37年)對羌笛的改進可知,原先它是只能吹奏四聲音階的直吹三孔笛,京房增加了一個後出孔,才成了能吹全五音的四孔笛。有關羌笛的一些基本情況,馬融豈不都說了?只差沒有交代管長、管徑和音律情況而已。
筆者如此的解說,可能會有人發問,《長笛賦》明明說羌笛“原本四孔”,怎么又會變成“三孔”了?須知,“原本四孔”并非說“原本四個音孔”。原來古人對音孔的計量方法同我們現代人的計量方法不完全相同:古人所謂的幾孔,常常是連同底孔(即所謂的“笛體中聲”)一起算的;而我們常說的幾孔卻不連帶底孔。試想,假如羌笛原先就是四個音孔,那么連同笛體中聲不就已經是“五孔”,也就該能吹全“五音”了,又何勞京房再添一“後出孔”,使它奏全五音呢?因此筆者認定這“原本四孔”是連帶了底孔(笛體中聲)的。
由此可以推知漢代羌笛的大體樣式:吹孔切削而成,兩端通洞,并且只有三個音孔的豎吹笛,除音孔的數量和長短不同而外,其樣式與日本正倉院藏存的唐代尺八基本相同。
這兒順便提一下,賦中“裁以當‘簻’便易持”的“簻”字,唐代李善注為“馬策”。此字不能正確解讀雖然對全文的理解沒有大的影響,但笛與馬鞭何以必須等同,此事畢竟令人費解。實際上“簻”就是“管”,與馬鞭毫無關系。
李善對“簻”所作的誤釋,宋.沈括在《夢溪筆談.卷五》中就早已經指出。沈括說:“笛安可為馬策?簻,管也。古人謂樂之管為簻,”并引潘岳《笙賦》中“修簻內辟”為證。實際上欲以竹管為馬策,那么做馬策的竹管是隨手可取的,毋須多少選擇;而笛管的選擇則比較嚴格。假若笛管易求,不僅蔡邕的“柯亭笛”易求,西晉的荀勖制作“泰始笛”亦是易事,也不至於直至其子荀藩也沒能將全套的“泰始笛”制作出來。不用容易獲得之普通竹作馬策,卻用難求的笛管作馬策,於情理上絕對說不通。
《長笛賦》中的另一個難解的謎就是“雙笛”。這“雙笛”顯然與“雙管”的含義不會相同。因為“雙管”可以是兩支管子含於口中同時吹奏,就如同今日的簧哨樂器“羌笛”,而兩支笛子則不能。就以趙松庭先生的“排笛”而言,三支笛子捆扎在一起,也是一支一支地吹,卻無法同時吹奏兩支、三支。那么這雙笛是否為對笛呢?民間不是就有兩支相差一律(相差半音)的雌雄笛嗎?實際的情形也不是這樣。因為民間的雌雄笛相差一律,每支轉七調,兩支共十四調,其中兩對調門相同,即可達到轉全十二個調之目的:它是為了轉調而設的。古人恐怕沒有這個目的。盡管古代即有所謂的“八十四調”、“二十八調”之理論,但未必是民間演奏之實際;何況羌笛連五音都不全,還是靠京房補上後出孔添了“商”音後五音才齊全的。就只能吹奏五音的笛來說,它怎么個轉調法呢?這就足以證明“雙笛”是指長短兩支笛。這不僅由《長笛賦》所賦的為“長笛”可推知(馬融只說明“長笛”,而將短笛省略不作介紹),也為後文羌笛的制作所證明。
羌笛制作初探
前文述及,從馬融《長笛賦》可知,羌笛形同唐代尺八。其根據有二:一是羌笛與尺八形態上基本相同,二是音律上的完全相通。
現根據《長笛賦》的說明,將羌笛與尺八在形態上的異同作一比較。羌笛與尺八之間的“同”,首先都是豎吹的;其次是吹孔都是切削出來的(剡其上孔),而不是象洞簫那樣挖出來的;再就是兩端通洞,不僅中間的竹節要打通,吹口處也通洞,不留“山口”。羌笛與尺八之間的異,僅僅是羌笛為三個音孔,唐代尺八為六個音孔(宋代至明代的尺八為五個音孔),音孔的數量不等,僅此而已!
羌笛與唐代尺八在音律上有共通的關系。這是本人在根據《晉書.律歷志》所載的“荀勖笛律”對它作了過細的研究,并依照“荀勖笛律”的記載,對“泰始笛”進行復制研究後所得出的結論。
馬融《長笛賦》云:“易京君明識音律,原本四孔加以一。 君明所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也就是說,羌笛原本三個音孔,京房改進後成了多一個“後出孔”的四孔豎笛,至東漢、魏晉時期,這種只能奏五音的長笛,獲得能奏全七聲音階的發展。
根據《晉書.律歷志》的記載,魏晉時期的長笛所奏出的音律并不符合三分損益律,而是民間所用的勻孔笛。為了符合雅樂的需要,西元274年(西晉泰始十年),中書監荀勖制定笛律,闡述符合三分損益律和十二律呂之“泰始笛”的制作方法。泰始笛與當時宮廷“雅樂”所用之笛的差別,不僅要求泰始笛必須符合三分損益律,而且恢復了古制──笛體中聲(即筒音)為角。這所謂的“古制”,也就是京房所制定的制度:後出孔為商,笛體中聲為角。
既然漢笛所承繼的乃是羌笛,魏晉長笛所承繼的乃是漢笛,“泰始笛”又是對魏晉長笛的改進,那么泰始笛與羌笛的樣式就應該相同。我國著名音樂學家楊蔭瀏先生,曾按照洞簫的樣式,依據《晉書》所提供的尺寸制作了黃鍾笛,楊先生認為基本上符合《晉書》所載的要求;本人認為與《晉書》不合。不合《晉書》要求,倒不完全是因為吹孔不是切削出來的,而且音律也不完全符合三分損益律。本人在按照《晉書》制作“泰始笛”時,依照現代日本尺八的樣式制作,所制的泰始笛相對音高可以符合三分損益律(即各音孔之間的音程可以符合三分損益律),但卻無法符合十二律呂(即各音孔的絕對音高不能符合十二律呂),而按照唐代尺八的樣式制作,無論是黃鍾、大呂,還是太蔟、姑冼、仲呂,不僅各音孔之定暬ψ蟵關系能符合三分損益律,而且各音孔的音高與十二律呂相應。這說明唐代尺八乃是由魏晉長笛發展而來,也就證明羌笛與唐代尺八的樣式相同。筆者制作泰始笛時,只制作了黃鍾至仲呂等6支,蕤賓至應鍾6支卻沒做。何故?道理很簡單,黃鍾笛其長已達67公分,按孔已有困難,其馀6支比黃鍾長,是沒法按孔的,;手指無法按孔,怎么能吹?
如今來談談羌笛的制作問題。要再現漢代羌笛之原型,有三個問題需要解決:一是長短,二是音階順序,三是音孔排列。
首先,羌笛該有多長?《長笛賦》所述及的既然是“長笛”,那么未曾說明的便完全有可能是短笛。長笛該有多長?據《晉書.律歷志》載,“太樂東廂長笛”最長的竟達“四尺二寸”。那么短笛又該有多短?如今存世的尺八,日本法隆寺藏有一支據說圣德太子吹奏過的笛(即尺八),其長44厘米,而日本正倉院收藏的八支分別用玉、石、牙、竹制作的尺八,最長的雕刻尺八長43.7厘米,最短的玉尺八也長達34.35厘米。京房加了後出孔的長笛,乃是雙手演奏的,而這短小的三孔羌笛,完全沒必要用雙手演奏;若為單手演奏,那么其長度就不該超出30厘米,30厘米該是羌笛長度的局限。夠短了吧?
其次來談談羌笛的音孔排列。從馬融《長笛賦》可知,具有初始形態的羌笛,吹奏出的是沒有商音的四聲音階。古代的豎笛,除“泰始笛”和初唐呂才所設計的“尺八”為非勻孔而外,其馀都為勻孔。沒有商音的四聲音階,其排列順序可以為:【1】1、3、5、6;【2】3、5、6、1;【3】5、6、1、3;【4】6、1、3、5四種。就依勻孔的排列而言,第【1】、【2】種都不可能是勻孔,第【3】、【4】種可以是勻孔排列;再就【3】、【4】兩種而言,第【3】種的孔距比第【4】種大,因此,依據第【4】種開挖音孔的可能性為大。
對以上推斷的認定,還得依靠制作驗證。本人的制作所據的乃是“荀勖笛律”,并根據荀勖笛律開孔原則略作修正。內徑為1.3厘米,三個音孔的尺寸為:
馬融《長笛賦》解讀
漢代的初始羌笛究竟是什么樣式,恐怕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筆者發覺東漢著名學者馬融的《長笛賦》,對古羌笛樣式的記載還是比較詳細的。
馬融在《長笛賦》中說:“近世雙笛從羌起,羌人伐竹未及已。龍吟水中不見己,截竹吹之聲相似。剡其上孔通洞之,裁以當簻便易持。易京君明識音律,原本四孔加以一。 君明所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
假若京房真的將三個音孔的羌笛,改進成四個音孔的“漢笛”,那就說明四孔漢笛的產生乃是2040年前的事,而馬融的這首《長笛賦》,寫作至今也有1800多年了。羌笛和漢笛的歷史如此久遠,何以至今沒人注意?原來古人們覺得當時的情況就是如此,沒什么值得研究;後人想研究,卻沒有對這段文字認真推敲。人們對《長笛賦》不求甚解,就以“原本四孔”都認作是“四個音孔”就是證據。
那么我們從《長笛賦》中究竟能獲得多少有關羌笛的資訊?筆者略述自己的見解。
首先羌笛是“竹”制的;其次音色似“水龍吟”;此外羌笛兩端通洞,其吹孔是“剡”(切削)出來的,與今日洞簫挖出來的吹孔不同。此外從京房(前77年─前37年)對羌笛的改進可知,原先它是只能吹奏四聲音階的直吹三孔笛,京房增加了一個後出孔,才成了能吹全五音的四孔笛。有關羌笛的一些基本情況,馬融豈不都說了?只差沒有交代管長、管徑和音律情況而已。
筆者如此的解說,可能會有人發問,《長笛賦》明明說羌笛“原本四孔”,怎么又會變成“三孔”了?須知,“原本四孔”并非說“原本四個音孔”。原來古人對音孔的計量方法同我們現代人的計量方法不完全相同:古人所謂的幾孔,常常是連同底孔(即所謂的“笛體中聲”)一起算的;而我們常說的幾孔卻不連帶底孔。試想,假如羌笛原先就是四個音孔,那么連同笛體中聲不就已經是“五孔”,也就該能吹全“五音”了,又何勞京房再添一“後出孔”,使它奏全五音呢?因此筆者認定這“原本四孔”是連帶了底孔(笛體中聲)的。
由此可以推知漢代羌笛的大體樣式:吹孔切削而成,兩端通洞,并且只有三個音孔的豎吹笛,除音孔的數量和長短不同而外,其樣式與日本正倉院藏存的唐代尺八基本相同。
這兒順便提一下,賦中“裁以當‘簻’便易持”的“簻”字,唐代李善注為“馬策”。此字不能正確解讀雖然對全文的理解沒有大的影響,但笛與馬鞭何以必須等同,此事畢竟令人費解。實際上“簻”就是“管”,與馬鞭毫無關系。
李善對“簻”所作的誤釋,宋.沈括在《夢溪筆談.卷五》中就早已經指出。沈括說:“笛安可為馬策?簻,管也。古人謂樂之管為簻,”并引潘岳《笙賦》中“修簻內辟”為證。實際上欲以竹管為馬策,那么做馬策的竹管是隨手可取的,毋須多少選擇;而笛管的選擇則比較嚴格。假若笛管易求,不僅蔡邕的“柯亭笛”易求,西晉的荀勖制作“泰始笛”亦是易事,也不至於直至其子荀藩也沒能將全套的“泰始笛”制作出來。不用容易獲得之普通竹作馬策,卻用難求的笛管作馬策,於情理上絕對說不通。
《長笛賦》中的另一個難解的謎就是“雙笛”。這“雙笛”顯然與“雙管”的含義不會相同。因為“雙管”可以是兩支管子含於口中同時吹奏,就如同今日的簧哨樂器“羌笛”,而兩支笛子則不能。就以趙松庭先生的“排笛”而言,三支笛子捆扎在一起,也是一支一支地吹,卻無法同時吹奏兩支、三支。那么這雙笛是否為對笛呢?民間不是就有兩支相差一律(相差半音)的雌雄笛嗎?實際的情形也不是這樣。因為民間的雌雄笛相差一律,每支轉七調,兩支共十四調,其中兩對調門相同,即可達到轉全十二個調之目的:它是為了轉調而設的。古人恐怕沒有這個目的。盡管古代即有所謂的“八十四調”、“二十八調”之理論,但未必是民間演奏之實際;何況羌笛連五音都不全,還是靠京房補上後出孔添了“商”音後五音才齊全的。就只能吹奏五音的笛來說,它怎么個轉調法呢?這就足以證明“雙笛”是指長短兩支笛。這不僅由《長笛賦》所賦的為“長笛”可推知(馬融只說明“長笛”,而將短笛省略不作介紹),也為後文羌笛的制作所證明。
羌笛制作初探
前文述及,從馬融《長笛賦》可知,羌笛形同唐代尺八。其根據有二:一是羌笛與尺八形態上基本相同,二是音律上的完全相通。
現根據《長笛賦》的說明,將羌笛與尺八在形態上的異同作一比較。羌笛與尺八之間的“同”,首先都是豎吹的;其次是吹孔都是切削出來的(剡其上孔),而不是象洞簫那樣挖出來的;再就是兩端通洞,不僅中間的竹節要打通,吹口處也通洞,不留“山口”。羌笛與尺八之間的異,僅僅是羌笛為三個音孔,唐代尺八為六個音孔(宋代至明代的尺八為五個音孔),音孔的數量不等,僅此而已!
羌笛與唐代尺八在音律上有共通的關系。這是本人在根據《晉書.律歷志》所載的“荀勖笛律”對它作了過細的研究,并依照“荀勖笛律”的記載,對“泰始笛”進行復制研究後所得出的結論。
馬融《長笛賦》云:“易京君明識音律,原本四孔加以一。 君明所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也就是說,羌笛原本三個音孔,京房改進後成了多一個“後出孔”的四孔豎笛,至東漢、魏晉時期,這種只能奏五音的長笛,獲得能奏全七聲音階的發展。
根據《晉書.律歷志》的記載,魏晉時期的長笛所奏出的音律并不符合三分損益律,而是民間所用的勻孔笛。為了符合雅樂的需要,西元274年(西晉泰始十年),中書監荀勖制定笛律,闡述符合三分損益律和十二律呂之“泰始笛”的制作方法。泰始笛與當時宮廷“雅樂”所用之笛的差別,不僅要求泰始笛必須符合三分損益律,而且恢復了古制──笛體中聲(即筒音)為角。這所謂的“古制”,也就是京房所制定的制度:後出孔為商,笛體中聲為角。
既然漢笛所承繼的乃是羌笛,魏晉長笛所承繼的乃是漢笛,“泰始笛”又是對魏晉長笛的改進,那么泰始笛與羌笛的樣式就應該相同。我國著名音樂學家楊蔭瀏先生,曾按照洞簫的樣式,依據《晉書》所提供的尺寸制作了黃鍾笛,楊先生認為基本上符合《晉書》所載的要求;本人認為與《晉書》不合。不合《晉書》要求,倒不完全是因為吹孔不是切削出來的,而且音律也不完全符合三分損益律。本人在按照《晉書》制作“泰始笛”時,依照現代日本尺八的樣式制作,所制的泰始笛相對音高可以符合三分損益律(即各音孔之間的音程可以符合三分損益律),但卻無法符合十二律呂(即各音孔的絕對音高不能符合十二律呂),而按照唐代尺八的樣式制作,無論是黃鍾、大呂,還是太蔟、姑冼、仲呂,不僅各音孔之定暬ψ蟵關系能符合三分損益律,而且各音孔的音高與十二律呂相應。這說明唐代尺八乃是由魏晉長笛發展而來,也就證明羌笛與唐代尺八的樣式相同。筆者制作泰始笛時,只制作了黃鍾至仲呂等6支,蕤賓至應鍾6支卻沒做。何故?道理很簡單,黃鍾笛其長已達67公分,按孔已有困難,其馀6支比黃鍾長,是沒法按孔的,;手指無法按孔,怎么能吹?
如今來談談羌笛的制作問題。要再現漢代羌笛之原型,有三個問題需要解決:一是長短,二是音階順序,三是音孔排列。
首先,羌笛該有多長?《長笛賦》所述及的既然是“長笛”,那么未曾說明的便完全有可能是短笛。長笛該有多長?據《晉書.律歷志》載,“太樂東廂長笛”最長的竟達“四尺二寸”。那么短笛又該有多短?如今存世的尺八,日本法隆寺藏有一支據說圣德太子吹奏過的笛(即尺八),其長44厘米,而日本正倉院收藏的八支分別用玉、石、牙、竹制作的尺八,最長的雕刻尺八長43.7厘米,最短的玉尺八也長達34.35厘米。京房加了後出孔的長笛,乃是雙手演奏的,而這短小的三孔羌笛,完全沒必要用雙手演奏;若為單手演奏,那么其長度就不該超出30厘米,30厘米該是羌笛長度的局限。夠短了吧?
其次來談談羌笛的音孔排列。從馬融《長笛賦》可知,具有初始形態的羌笛,吹奏出的是沒有商音的四聲音階。古代的豎笛,除“泰始笛”和初唐呂才所設計的“尺八”為非勻孔而外,其馀都為勻孔。沒有商音的四聲音階,其排列順序可以為:【1】1、3、5、6;【2】3、5、6、1;【3】5、6、1、3;【4】6、1、3、5四種。就依勻孔的排列而言,第【1】、【2】種都不可能是勻孔,第【3】、【4】種可以是勻孔排列;再就【3】、【4】兩種而言,第【3】種的孔距比第【4】種大,因此,依據第【4】種開挖音孔的可能性為大。
對以上推斷的認定,還得依靠制作驗證。本人的制作所據的乃是“荀勖笛律”,并根據荀勖笛律開孔原則略作修正。內徑為1.3厘米,三個音孔的尺寸為:
孔序 | 第三孔 | 第二孔 | 第一孔 | 筒音 |
唱名 | 5 | 3 | 1 | 6 |
百分比 | 49 | 62 | 78 | 100 |
通過制作驗證,全長29厘米的,按孔的手指比較僵硬;短於27厘米則手指松軟。音準良好,內徑相同,只要音孔比例不變,音高也很穩定。此次上海大劇院的樂器陳列館就放有兩支分別按照這兩種尺寸制作的羌笛。只是上海民族樂器一廠認為這么重要的一件樂器,為引人注目起見,在上面按照日本正倉院所藏唐代雕花尺八的樣式雕有花紋,本人則堅信漢代的羌笛沒有這么花哨,肯定是很樸素的。
由此可知,西漢時期的羌笛,完全可能就是這種與唐代尺八樣式相同的短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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